近日,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延长住房公积金两项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具体如下: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延长住房公积金 两项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内市公积金发〔2025〕14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内市公积金发〔2024〕8号)文件规定“脱钩政策”和“购房提取‘代际互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含)止。为满足广大缴存职工需求,经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延长上述两项政策执行期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持续执行。 二、政策延长期间,若上级部门出台相关新规,一律从其规定;若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高于85%(含),停止执行“脱钩政策”,已受理的贷款正常发放。 附件:“脱钩政策”和“购房提取‘代际互助’政策”名词解释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 “脱钩政策”和 “购房提取‘代际互助’政策” 名词解释 一、“脱钩政策” “脱钩政策”是指:在借款人及其配偶满足内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条件,且近三年内个人征信报告无逾期记录的前提下,申请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核定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脱钩。 二、购房提取“代际互助”政策 “购房提取‘代际互助’政策”是指:缴存职工在内江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且已支付购房款的,可按规定享受购房提取“代际互助”。即在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的双方父母或子女均为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前提下,该缴存职工及配偶的双方父母、子女可同时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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