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武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相关监管部门领导:
您好!我们是武胜县致远梧桐郡项目的业主,现就该项目开发商在业主已足额缴清全部相关费用的情况下,长期拒绝、拖延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的严重违规违约行为,依法进行实名举报,恳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督促开发商履行法定义务,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一、被举报人基本信息
被举报人(开发商):广安嘉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2MA7FEAM152,成立日期:2022年01月27日,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址: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沿口镇建设南路241号,法定代表人:赵崇庆,联系电话:0826-6662777(公开联系电话)、400 091 9290 转 873440(售楼部咨询电话),项目地址:武胜县沿口镇柳堡街(嘉陵路与柳堡街交叉口东北侧,原武胜县粮库)。该公司为广安半部堂商贸有限公司旗下企业,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系致远梧桐郡项目的合法开发主体。
二、举报事实与经过
我们2022-2023年分别与武胜县沿口镇柳堡街致远梧桐郡项目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该项目相应房屋。合同中明确约定:开发商应在房屋交付使用30日内,协助买受人办理完毕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截至举报之日,我们已严格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及开发商要求,足额缴清了全部购房款、契税、维修基金、登记费等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的各项费用,并提交了身份证、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全套完整资料,且已正常入住使用。
自房屋交付后,我们多次通过实地到访售楼部、电话沟通、业主群反馈等方式,催促开发商办理房屋产权证,但开发商始终以“手续正在办理中”“相关部门审批延迟”“材料暂未齐全”等模糊理由推诿、拖延。近期,部分业主再次集中向开发商交涉,其工作人员甚至明确虽未明确回应办证事宜,但拒绝提供具体的办证时间表及未办证的真实原因,导致我们全体业主至今无法取得房屋的合法产权证明。
三、相关证据材料
为佐证上述事实,我们已收集整理好以下证据材料,可供相关部门核查:
1. 《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2. 购房款发票、契税完税证明、维修基金缴纳凭证等各项费用支付单据;
3. 开发商出具的费用结清证明、入住通知书复印件;
4. 业主与开发商沟通办证事宜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到访登记记录;
5. 业主身份信息及房屋信息对照表。
四、举报理由及法律依据
1. 开发商的行为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根据我们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协助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是其核心合同义务,现开发商在业主已全面履行付款及提交资料义务的情况下,拒不履约,已构成严重违约。
2. 开发商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及《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规定,开发商负有法定的办证协助义务,其拖延、拒绝办证的行为已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3. 严重侵害业主合法权益。房屋产权证是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没有产权证,我们无法正常行使房屋的处分权(如出售、抵押),也无法顺利办理户口迁入、子女入学等相关事宜,给我们的生活和财产权益带来极大隐患和损失。
五、举报诉求
基于以上事实,我们恳请相关部门:
1. 立即立案调查武胜县沿口镇柳堡街致远梧桐郡项目开发商拒绝、拖延办理房屋产权证的行为,查清其未办证的真实原因(如是否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未办理初始登记等问题);
2. 责令开发商限期整改,在30日内提交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的全部合规材料,协助已经完善手续及费用的业主完成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手续;
3. 依法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要求其赔偿因拖延办证给业主造成的经济损失;
4. 将调查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全体业主。
买房置业是我们普通家庭的头等大事,足额缴费后取得房屋产权证是我们的基本权利。开发商的违规违约行为,不仅破坏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也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我们坚信相关部门会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为群众解决问题,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