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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独生子女证的补为难于上青天[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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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9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1976年 出生,成都市双流户籍,1999 年生育一子 此后始终响应国家独生子女政策,未再生育、未收养子女,属于合法独生子女家庭。
现我已临近退休年龄,正准备办理退休相关手续,却发现因未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将无法享受成都市针对独生子女父母的退休津贴(包括但不限于每月奖励扶助金、养老金加发等政策)。近期我们多次前往社区、街道相关部门咨询办证事宜,均被告知 “无办证记录,无法办理”,但我们了解到部分地区针对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符合独生子女政策的家庭,仍开通了补证或通过其他材料佐证身份的通道。为此,特向贵部门提出申请,恳请领导站在老百姓的立场,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协调处理,如有需要,我们随时可配合贵部门的核实工作。恳请贵部门体恤普通群众的合理诉求,给予政策范围内的帮助与支持,让我们的退休生活能得到应有保障。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注此事,盼复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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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5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健康局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9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次修正版)第二十九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按此规定,2016年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后,即不再新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只针对曾经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群众证件发生遗失、损毁时进行补办。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有很强的时效性和政策性,请您理解。如还有异议,请到区卫健局412办公室(人口家庭科)咨询,或者拨打电话85807411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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