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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作为成都本地人,给四川控烟条例提几句大实话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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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6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看到《四川省烟草专卖条例(修订草案)》在审议,作为土生土长的成都人,天天在街头巷尾遭二手烟,必须来说几句大白话建议,希望条例能落地,不是光喊口号!

一、禁烟范围别含糊,把 “该禁的地方” 说死

1、室内必须全禁!像火锅店、茶馆、商场这些封闭地方,别搞 “吸烟区”,不然烟味还是飘得到处都是。之前在春熙路某家串串店,隔壁桌抽烟,喊老板劝还说 “不好得罪人”,以后得让老板有明确规定可依。

2、学校、医院周边搞 “无烟圈”!中小学、妇幼保健院门口 50 米内,坚决不能抽烟,不然娃上学、病人看病都要吸二手烟,太不应该了。
电子烟、“玩具烟” 一起管!现在好多年轻人抽电子烟,还有些仿烟的糖果玩具,容易带坏娃娃,得明确说这些也不能在禁烟区用,别让商家钻空子。

二、处罚要给力,别让 “禁烟” 变成 “白说”
1、个人抽烟要罚款!在禁烟区抽烟的,直接罚 50-200 块,别光口头劝。之前在地铁口遇到大爷抽烟,风一吹烟全灌进地铁里,提醒他还怼人,要是有罚款,他肯定就收敛了。

2、商家要担责!餐馆、网吧这些场所,老板不贴禁烟标识、不劝抽烟的,就罚商家钱。不然光罚个人,老板不管,还是没人守规矩。

3、搞个好举报的渠道!整个微信小程序或者电话,遇到违规抽烟的,拍个照就能举报,核实了给举报人发点小额奖励,大家肯定愿意帮忙监督,比单靠执法人员管用多了。

三、多搞点实在支持,别光 “禁” 不 “帮”
1、多宣传抽烟的危害!在公交、地铁上多放些短片,别光写 “禁止吸烟”,让大家知道二手烟对老人、小孩、孕妇的危害有多大,尤其提醒那些当爸当妈的。

2、给想戒烟的人搭把手!医院整个免费的戒烟门诊,或者把戒烟药纳入医保,好多人想戒烟但不知道咋弄,有专业帮忙肯定更易成功。

3、合理设点方便老烟民!像公园、养老院这些地方,找个偏点、通风好的地方整个吸烟点,配上个烟灰缸,别让老人想抽烟只能在路边凑活,也避免到处扔烟头。

真心希望这次条例能来真的,让我们成都人逛街、吃饭、带娃的时候,不用再躲着二手烟,让咱们的宜居城市更安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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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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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7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罚款这条太有必要了!之前在地铁口提醒大爷不抽烟还被怼,要是真有 50-200 块罚款,看谁还敢肆无忌惮。

发表于 2025-11-27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电子烟一起管!现在春熙路好多年轻人抽电子烟,味又大还影响娃娃,必须一视同仁纳入禁烟范围。

发表于 2025-11-27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太实在了!每次在成都火锅店吃饭都遭二手烟,老板劝了等于没劝,就该把室内全禁写进条例,让老板有底气管!

发表于 2025-11-27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电子烟一起管!现在春熙路好多年轻人抽电子烟,味又大还影响娃娃,必须一视同仁纳入禁烟范围。

发表于 2025-11-27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校周边 50 米无烟圈必须有!娃娃上学路上吸二手烟太心疼了,得把 “无烟区” 划清楚,让家长放心。

发表于 2025-11-27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烟民吸烟点这个建议贴心!既不一刀切,又能避免烟头乱扔,公园角落整个通风好的区域,两全其美。

发表于 2025-11-27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仿烟玩具也得管!现在有些糖果做得跟烟一样,容易带坏小朋友,条例里必须写清楚禁止销售和使用。
发表于 2025-11-27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发表于 2025-11-27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能好好落实

发表于 2025-11-27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走在全国前例了

发表于 2025-11-27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禁烟,但是希望不要有太多模糊地带,让不吸烟和吸烟的都能明白,不至于干糊涂吵架

发表于 2025-11-27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肯定是支持,但是对落地执行完全不抱希望;看看犬只管理规定落实情况就晓得了。何况烟草带来的巨大税收利益
发表于 2025-11-27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网友对成都市控烟工作的关注关心。成都市高度重视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始终积极推动公共场所控烟工作落实,于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成都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公共场所的禁烟区域(含电子烟)、监督管理、吸烟区设置、行政处罚、投诉举报途径等作出了规定。其中、《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公共场所的室内区域禁止吸烟,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院、妇幼保健院(所)、儿童医院、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文保单位、人群聚集的公共交通等候区域、演出场所的观众席和比赛、演出区域等室外区域也禁止吸烟;第十九、二十条对违反《条例》的个人和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作出了行政处罚的明确规定。第十八条明确了“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为我市受理有关公共场所控烟的官方投诉举报渠道。
   为贯彻《条例》落实,成都积极开展控烟宣传,通过制作控烟宣传片和海报,利用元旦春节、爱国卫生月、世界无烟日等重大节点,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营造控烟氛围。各区(市)县、各行业部门把控烟工作融入日常监督执法,定期开展控烟执法检查。市卫健委协调相关行业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督促各类市场主任履行法定职责,在经营场所规范张贴禁烟标识,不在经营场所提供烟具并落实劝阻义务。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戒烟门诊建设,不断提升戒烟服务能力,为市民提供戒烟咨询和个性化的帮助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指导相关执法机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查处违法吸烟行为。同时,我们还将持之以恒地做好控烟普法宣传,进一步动员广大市民群众一起参与到控烟工作中来,及时劝阻不文明吸烟行为,若遇不听劝阻者,欢迎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让我们共同努力,保障公众健康,共建共享健康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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