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州区雪峰村三组精准帮扶户胡春容宅基地被非法侵占十四年仍未解决的情况反映 尊敬的广元市委何树平书记、市政府袁华兵市长: 我叫胡春容,女,1975年12月生,利州区雪峰街道办事处雪峰村三组村民。 2007年,我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等全部建房手续,获准在自家90平方米宅基地上修建住房。然而,同组村民胡福海(系我二哥)以“占用父母自留地”为由,长期暴力阻挠施工,并擅自在我获批宅基地上建房,甚至将剩余宅基地违规出售给外村人牟利。至今十四年过去,雪峰办事处出具的《信访处理意见书》(广利雪办字〔2021〕1号)形同虚设,我仍携患病之躯、靠低保租房度日。万般无奈之下,再次向上级领导反映事实、恳请依法解决。 一、事实经过 1. 手续齐全: 2007年5月9日,取得市规划和建设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2007281)、《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2007字第253号); 2008年11月26日,取得市国土局利州区分局《建设用地批准书》(证字第509号)。 上述文件均明确:批准我在雪峰村三组占地90平方米、修建270平方米住宅。 2. 暴力阻挠: 2008年放线准备动工时,胡福海强行阻止施工,并多次殴打我(均有报警记录)。其本人已建三层住房100多平方米,却仍霸占我宅基地,并私自出售剩余宅基地给外村人。 3. 调解无果: 雪峰办事处、雪峰村委会、区法院调解中心、综治办、调解委员会十余次协调,均因“只做思想工作、不依法强制”而流于形式。2021年1月15日,雪峰办事处下发《信访处理意见书》,提出“协调公租房”“协调原宅基地或另行选址建房”等4条意见,至今无一落实。 4. 生活困境: 我患精神疾病多年需长期治疗,丈夫也是一名残疾人(曾因意外大脑做过开颅手术)无固定收入,被列为(城镇困难人口精准帮扶户)低保贫困户,十四年来一直租房居住,债台高筑。 二、诉求 1. 请市、区两级党委、政府依法确认并保护我的宅基地使用权,立即排除妨碍、拆除胡福海在我宅基地上的违法建筑遗物(后因雪峰办事处强制执行,才未建成,至今一楼基础钢筋还在); 2. 请纪检监察机关对雪峰办事处长期“以调代管”、违规出售宅基地的行为开展调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请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督促雪峰办事处限期为我放线、动工,并协助解决实际困难(如通水、通电、通路),确保我尽快合法建房入住; 4. 若因公共利益无法原址建房,请依法依规另行安置宅基地并给予合理补偿。 三、附件 1. 胡春容身份证复印件;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3. 雪峰办事处〔2021〕1号《信访处理意见书》复印件; 4. 历次报警记录(相关部门可到雪峰派出调取)、调解记录(雪峰办事处有)、现场照片。 十四年等待,一户贫困村民(城镇困难人口精准帮扶户)的安居梦不应再被漠视。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关注并依法督办,使我早日结束流离失所的生活! 此致
敬礼! 反映人:胡春容 2025年11月24日 部分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