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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职称评审操作规程 11个环节确保专技人才“含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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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4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职称,既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专业能力的核心标识,更是其职业发展中聘用、考核、晋升的关键依据。这份关乎职业前景的“通行证”如何评定?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四川省职称评审工作操作规程(2025年版)》(以下简称《规程》),以“5个阶段11个环节”的全流程规范,明确职称评审的“四川标准”,进一步提升职称管理服务的规范性与透明度。


评审链条共11个环节

全流程网上办理更便捷

  四川职称评审实行一年一申报,原则上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流程,不得跨年度开展。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如期评审,组建单位需书面报请相应人社部门或职称综合管理部门说明原因。
  整个评审流程分为5个阶段11个关键环节,环环相扣确保公平公正。11个环节包括:制定评审计划、发布评审通知、申报职称、用人单位审核推荐、行业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复审、评委会办公室审查、组织评审会议、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果确认、发文办证等。
  为提升服务效率,四川职称评审全流程网上办理。针对申报人关心的信息修改问题,《规程》给出明确解答:个人申报信息提交后,若用人单位尚未审核且仍在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内,发现信息漏填、误填可“自主撤回”,修改完善后重新上报。需要注意的是,申报人同一年度仅能申报一次职称评审,不可重复提交。
  此外,《规程》对时间节点调整作出严格限制:除不可抗力外,评审各环节时间不得随意更改;确需调整的,需书面报请人社部门审核同意。若遇重大节假日,相关时间节点还将相应延长,充分保障申报人合法权益。
  

严堵漏洞保公正
用人单位与申报人责任明确

  职称评审的公正性,离不开用人单位与申报人的共同守护。《规程》强调,用人单位不得“依人画像”设置限制性推荐条款,对不符合政策条件的申报人不得迁就照顾,更不能放纵、包庇弄虚作假行为。用人单位若未履行审核职责,将被追究责任。
  对申报人而言,严禁通过伪造材料、论文代写、隐瞒处分经历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申报资格。一旦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不仅会被取消评审结果、通报批评,还将被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职称评审。
  评审工作人员与评审专家同样受到严格纪律约束。评审工作人员不得对外泄露评审专家信息及评审内容,不得私自接受评审材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他人或有关中介等社会机构职称评审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发表引导性意见,干扰评审专家评审。评审专家则要签订相关承诺书,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公正履行评审职责,对评审意见负责。
  

(来源:川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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