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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新闻:
您好!近日,我通过电子邮件(mailto:hxxw2017@qq.com)向贵媒体反映“辽宁省昌图县法院涉诉信访事项终结,历时4年仍未办结”的问题,期望贵媒体能履行舆论监督职责,对此事进行报道。但截至目前,未见任何相关报道。
涉诉信访事项久拖不决,不仅关乎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否及时兑现,更涉及司法公信力的维护。媒体作为社会监督的重要力量,理应关注此类影响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司法公正的问题,及时发声、推动解决。
贵媒体未对此事予以报道,令我深感失望。希望贵媒体能秉持职业道德,正视此次漏报问题,主动跟进调查,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发挥媒体监督作用。
以下是新闻线索:
2021年5月26日,昌图县法院电话告知我,他们和铁岭市中级法院要对(2020)辽1224行初6号、7号案件申报信访案件终结。至今,已超过4年,我仍未收到两案的终结决定通知或再审通知。
《关于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的实施意见》中政委〔2014〕28号文件部分内容:
二、终结标准
(五)法律问题解决到位。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理得当,经审查不存在执法错误、瑕疵,或者执法错误已经依法纠正、瑕疵已经妥善补正。
(六)执法责任追究到位。对执法办案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执法错误,或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已经依纪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七)解释疏导教育到位。从法理、道理、情理等方面对涉法涉诉信访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思想疏导。
(八)司法救助到位。涉法涉诉信访人生活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规定的,已经给予必要的救助帮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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