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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在同一地点,多次违反同样的法,这个在多年前是有案例的哦。
那个事件好像是一个卖菜的贩子,以前天天在那里调头(不知道那时候有没有实线),后面好像是道路升级还是什么原因,反正那个位置就是实线,不能调头,还装上了监控抓拍设备。那个人不知道呀,想一直在那里调头的,就继续在那里你们干,一天一次甚至多次,一年下来,累计位置几百次,罚款几千元,那个人不干了,具体是上访还是啥不记得了,反正最后就是向法院起诉了。
最后法院判决结论的大概意思如下:同一地点违章三次以上并非简单“只罚一次”,而是应当纠正违法行为为目的,相关部门监测到同一行为人,在同一地点频繁违法,就应该履行告知义务,好像是有个规定,同一车辆在同一监控点的同一种违章被电子记录达3次且未处理的,相关部门需在3个工作日内寄发《告知单》,若未履行告知义务,第4次及以后的同类违章不予处罚;若已告知,则所有记录均需处理。
反正大概意识就是,没有告知,这个处罚就无效。
不过,这个是20年前的案例,在电视上面看见的,那时候网络没有这么发达,不能回放,所以没有机会仔细阅读细节,就记了这么个大概,至于现在规定有没有修改,就不知道了,你可以找专业人员仔细咨询一下。
以上案例来至多年前新闻报道,根据记忆整理,请自行查阅详情,不能盲目取信,毕竟我的记忆有可能存在残缺,具体细节可能有出入。我只是写出来提供参考,采信引发的后果,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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