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对《请求答疑公开信》所提问题进行明确答复的催问函
致:德阳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尊敬的德阳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
本人李继超,曾于2025年10月23日收到贵办编号为[2025]-96的《告知书》,并因该文书内容模糊,于2025年10月23日向贵办提交了《请求德阳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答疑公开信》。
在该公开信中,本人围绕《告知书》中“向市纪委邮寄材料已收悉”及“反映相关问题前期已说明沟通、交由中江相关部门办理”两项关键表述,提出了共计7个具体问题,核心目的在于厘清:
1、贵办所述“材料”具体何指,以及由贵办而非市纪委进行告知的权责逻辑。
2、贵办所述“相关问题”与“交办行为”具体对应哪一信访事项,以及长达16年未结事项的当前办理进展与督办落实情况。
然而,截至今日,贵办仍未就上述问题给予清晰、明确的书面答复。这些疑问直接关系到本人信访权益的保障与贵办工作程序的公信力。模糊的回应无法解决实质问题,反而会加剧矛盾积累。
为此,本人现再次正式催问:
恳请贵办尊重信访人的合法知情权,严格依据《信访工作条例》中关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的要求,针对本人此前公开信中提出的全部问题,逐项作出具有具体时间、文件编号、责任主体及流程节点的实质性答复。
16年的等待已足够漫长,我们需要的不是程式化的告知,而是能够推动问题解决的真相对话。期待贵办能以此为契机,展现其协调督办、解决问题的核心职能,尽快给予负责任的回复。
顺颂公祺!
催问人:李继超
联系电话:13688324095
2025年11月6日 书面函件随后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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