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765|评论: 1

[群众呼声] 关于渠县高速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协调办公室10月13号回复的疑议

[复制链接]


1.房屋距高速不足一米对生产生活及身体健康的影响如同住在工地(公路上),(由于长期不法安居,房主王道光老人己于9月30号摔倒骨折,现再次入渠县中医院手术治疗,在施工三年中己经多次入院抢救治疗,有所有证据)还没有影响?
2.近30年的砖混结构十几米高的(施工前不做任何保护措施)老房造成实质性伤害后加固有何意义?
3.说的确保居住安全,你们为什么拒绝出一个书面的给屋主,谁又能给居住安全的保证呢?县高速办回复中推给说岩峰镇政府和高速公司(而岩峰镇政府给县高速办的报告是有严重的安全隐患,建议拆迁)
4.把百姓的房子挖裂了,还要房主出垫2500鉴定费合理吗?
5.高速办在这里回复的是业主单位和岩峰镇评估的不是D级、房屋在没有权危的专业机大构法定鉴定结果的前提下能轻言断定吗?这是岩峰镇政府的评估吗?
6.一在的喊两位年近八旬老人(农民百姓)走法律程序,可行吗?有能力走吗?县人民政府高速办能为人民争取合法权益吗…~?

结:据所有资料(有据)汇集可见,县高速办及镇政府包括我们村上都知道房子距高速公路实在太近切高于公路约4米,对公路的安全及房主的生产生活身体健康都有极大的影响,而镇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只到现在为止只有村上镇上的领导实际现场进入房屋内几次察看)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视而不见不于拆迁,县高速协调办协调不了难道只有漠视牺牲百姓的利益为代价吗?(或者只有走法律程序?协调办的意义在那?对于底层百姓特别是没有能力走法律程序老人这些弱示群体的合法权益谁来保护?)来推动保证工程的进度。又怕担责现在又向岩峰镇政府上推说。有据/有据
20251015141526front2_0_7652988_Flmzg2D7f_sJInXD_9vanBlVTZ74.jpg
20251015141526front2_0_7652988_FgjSe2N9mRBqASQXKzytAE-0cdge.jpg
20251015141526front2_0_7652988_Fm4Yrbi6O1Mk9UaQeH0shB0ol2V0.jpg
20251015141526front2_0_7652988_FqulaDtf3rN4AhYELvlvLndCtFCh.jpg
20251015141526front2_0_7652988_Fv8iwOQwpSE2q9_1vCkN6cnchKF5.jpg
20251015141526front2_0_7652988_FjVC31ceHaCs33yNRoVDxzBUq1aZ.jpg
20251015141526front2_0_7652988_FrD1iuNp8vbkjm0aH60l4eX96zXi.jpg
20251015141526front2_0_7652988_FufUJxEXbk93YlY_ti84ZeazP_zz.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5-10-21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
  您在麻辣社区平台反映的关于渠县镇广高速公路协调办公室及岩峰镇转述回复有异议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是关于人身伤害有异议的问题。您所提供的医生医院诊断结果,我们不是专业医疗鉴定机构无法证明以上疾病是由施工方直接造成的,如您有异议,可以直接起诉施工方走司法程序给予解决。
  二是关于您的房屋,我办已多次向镇广公司去函,镇广公司都明确回复,不影响出行、居住安全不纳入线外房拆迁,并且为确保您房屋的居住安全,镇广公司同意在你房屋的背后做护面墙。
  三是鉴定费用的问题。按照渠府办〔2024〕78号文件的规定,受损户和施工方都需要预交房屋鉴定费用,鉴定结果为炮损造成的D级危房,鉴定费会退回给受损户,由施工方承担,炮损房屋按炮损范围内的标准给予处理。若鉴定结果为非炮损的,鉴定费用由受损户承担。请您配合C9项目部各出2500元,进行房屋鉴定。若鉴定结果因高速公路修建造成为D级危房,按程序拆迁,或走司法程序给予解决。若鉴定不是因高速公路修建造成的D级危房,参照县政府〔2024〕78号关于炮损房的文件标准进行处理。

  四是房屋评估等级的问题。按照渠府办〔2024〕78号文件的规定,炮损房屋鉴定,都是需要乡镇和业主单位、高速施工单位一起到现场进行勘验核实,如房主对结果有异议,可找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进行房屋鉴定,流程参照第三点。目前,您户既未配合鉴定,也未走司法程序。
  我办已对您的诉求进行了多次的解释,并且为您在岩峰镇召开了专题研究会议,您本人和您的家属以及子女均在场,我办作为协调机构,一直在积极协调处理,建议您按照炮损文件进行处理。
  如您仍有问题需要反映,请直接与我办联系,联系电话0818-7326908。

  渠县高速公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21日
满意(0)
不满意(0)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