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中规定,“课后服务应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自愿选择原则”。我市根据国省要求,结合南充实际,出台了《南充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以学校主体实施开展的课后服务,其收费属服务性收费,收费标准由各地按现行价格管理权限制定。设定服务性收费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主要用于开支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教师补助和耗材等相关费用。”
课后服务工作的开展一是学生提供了作业辅导、兴趣拓展、社会实践等多元化内容。学生可在校园内完成作业,由教师进行针对性答疑,同时参与艺术、体育、科创等各类社团活动,丰富课余生活,促进全面发展。二是有效解决了“家长接娃难”问题,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与家长下班时间更匹配,减轻了家长的看护压力,获得了广泛认可,切实增强了教育服务的温度与实效。
感谢你对教育的关注、理解与支持!
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9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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