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建议应严查“神药”广告 食品疗效化宣传化 市场监管总局应开展医药广告市场秩序整治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告监管司: 我是一名集各种高危疾病于一身的高危病人,于周四在网上搜索“吃黄瓜”是否影响血糖时,突然冒出一则“云南高黎贡山一铁皮石斛原浆”的“神药”的广告,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加微信后,看了介绍内容后,觉得如此“神奇特效药”,应该早已是供不应求的糖尿病专用药品了,哪里还用得着到处打广告揽病源。因此,我就持怀疑态度,反反复复地明确拒绝此高价“神奇特效药”。 但是,对方就是不耐其烦的反反复复地向我推荐此“神奇特效药”,硬是弄得我心慌意乱,怎么都拒绝不了对方的反反复复地强烈推荐! 在特效医药广告真假难辩的当下,为切实清理整治群众反映集中的广告市场乱象,市场监管总局应维护广告市场秩序,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广告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从“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广告”“普通食品广告”“互联网广告”等方面明确广告监管有关重点任务,组织依法严查“神医”“神药”广告、食品广告疗效化宣传、互联网违法广告等,切实守护患者消费的合法权益。 在特效医药广告真假难辩的当下,“包治百病”的“神医”“神药”的违法广告宣传仍然存在。针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医药广告突出问题,应明确系列重点整治工作。 比如,在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广告监管方面,应强调要从严查处宣称保证治愈癌症、绝症或者治愈近视等误导群众健康观念、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违法广告。 在普通食品广告监管方面,应规定要依法查处普通食品广告宣传具备保健功效或者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以及无事实依据、违反相关标准规定宣称“特效神医”“神奇特效药”的违法违规行为。 在规范医药互联网广告活动方面,应要求加大对“特效神医”“神奇特效药”广告的规范力度,依法查处借助人工智能冒充专家、学者、明星、网红等公众人物发布“特效神医”“神奇特效药”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推动互联网平台药企加强广告合规建设、落实互联网平台责任。 凡是医药广告,无论特效与否,都必须要有经过《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批准,并在药品上注明批准文号,才能发布广告。 综上所述:在特效医药广告真假难辩的当下,特建议应全面禁止未经批准的“特效神医”“神奇特效药”医药广告的发布。在此特建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告监管司,应查一下“云南高黎贡山一铁皮石斛原浆”,到底是不是治糖尿病的“神奇特效药”?!如果真正的是治糖尿病的“神奇特效药”,就应该为该药品作出官方宣传,告知广大糖尿病人,让该药品惠及所有糖尿病人。但是,如果相反,就应该全面禁止该药品的广告宣传,以此为了避免误导祸害所有糖尿病人。 建议不知妥否,仅供各位职能领导人参考,建议不妥之处,萬请海涵! 建议人:陆大春 15390292672 202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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