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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成立物管会,业主希望程序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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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2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街道办替我们小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还要指派人员当物管会主任,不需要投票,他们是不是要动用维修基金?我们业主会不会‘被代表’?”近日,成都市温江区彩叠园1A小区业主王先生反映,彩叠园1A没有业委会,现在要成立一个职能类似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下称“物管会”),成员由街道办、派出所、建设单位和业主代表组成,主任由街道办指派。部分业主反对成立物管会,他们担心自己要“被代表”了,同时质疑物管会“组建流程不透明”。

物管会能动用维修基金吗?业主们会不会“被代表”?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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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是物管会,不是业委会?

一般小区自治都是成立业委会,业委会成立需要全体业主投票,彩叠园1A为什么不成立业委会,而是成立物管会呢?业主王先生说,去年本来要成立业委会的,但参选的几个“积极分子”不愿意交个人征信证明,业委会没有成立起来,现在要成立物管会,就不用交个人征信证明了。王先生担心,有些人想动小区的钱。目前,彩叠园1A已经有200余名业主签字,反对成立物管会。

但彩叠园1A小区党支部书记王坤表示,成立物管会的原因是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有问题,“环境卫生、门岗登记都有问题,物管还不让业主查看小区账目。”王坤说,还有业主想修小区内的道路,“因为下雨天一踩就飙水”。

对此,物业管理方表示:从来没有拒绝过任何业主查账,业主要找有专业资质的审计单位来,因为如果每个业主都来查账,物业公司天天都要配合业主,没办法处理其他工作了。

彩叠园1A小区是否能成立物管会呢?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2024修订)》(下称《条例》)和《成都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温江区彩叠园1A小区,符合设立物管会的条件:物业管理区域符合设立业主大会情形但尚未设立的,可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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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业委会成立需投票选举不同,在《办法》中,明确了物管会成员要包括: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公安派出所、建设单位指派的代表和业主代表。总人数应为7人以上11人以下的单数,业主代表的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其中,物管会主任由街道“指派”,街道还可确定1-2名业主代表担任副主任。

业主质疑:“纸质申请”有作假可能

按照《办法》,发起组建物管会是有前置条件的,需 “专有部分面积占比10%以上且人数占比10%以上的业主” 向街道办提交书面申请,或通过成都市智慧物业平台线上申请。彩叠园1A小区选择了前者“纸质申请”。

但多位业主对“纸质申请”持怀疑态度。王先生说,社区工作人员虽通知业主到现场监督,但现场只有两名陌生的“志愿者”,清点了箱子里申请表的份数,然后就由其中一人带走了,对于申请表上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信息是否真实有效等关键点,业主们并没看见,也没有第三方进行监督核验。开箱当晚,这些申请表被其中一名“志愿者”带走,说要进行誊抄统计,最后形成一张汇总表。“整个统计过程完全脱离了业主的视线,誊抄内容是否有误、是否存在作假,我们根本无从得知。”多位业主表示,街道办工作人员曾告知他们“只有提出申请的人,才能查看申请表的具体内容,未提申请的业主,仅能知晓申请人员的总数”。

调查:街道办先称可查看,第二天却不让

7月29日,记者随部分业主来到该小区所属的凤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原本是准备查看“业主代表报名表”的开箱过程。“涉及隐私,不能近距离看。”涌泉街道物业指导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要看,需要业主本人带上房产证、身份证及复印件,并写一份查看申请,明日来街道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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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街道工作人员称:不能近距离看)

次日,记者陪同两名业主携带房产证等材料,前往街道准备查阅,该工作人员却又表示:因涉及隐私,即使是业主本人也无权查看原始材料,只能看誊抄汇总表。

律师:业主作为“利害相关方”,有权查看

“为保护隐私,不能查看申请表、签字表”等,似乎已成为众多小区成立业委会、物管会、续聘物业等投票环节的“死循环”。

对此,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张懿邈表示,即便部分业主未参与发起申请,但其作为小区事务的 “利害相关方”,物管会组建的最终结果将直接影响业主的切身权益,从法律层面看,所有业主都有权知晓发起组建申请的具体人员名单及申请表内容,这些信息应该全程公开透明。

张懿邈举例说:“就像企业破产管理人案件中,任何债权人都有权查询其他债权人的相关信息,目的是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平等保护,物管会组建中的信息公开也是同理。”

动用维修基金,仍要全体业主投票

许多业主担忧:物管会的权力会高于业委会吗?是不是以后花小区的公共收益也不用我们投票了?

对此,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邢连超表示:当然不是,物管会权力不小,但也有限制,像选聘、续聘物管,使用维修基金等,仍需要全体业主共同决议,实际上就是要召开业主大会。

建议:使用“成都智慧物业”等线上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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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业主提出,应使用“成都市智慧物业”“天府市民云”等线上平台进行申请,它能自动核验业主身份、房产信息,只有符合条件的人才能提交申请,且能显示最终数据,业主的信息还不会被泄露。

记者手记:程序正当、过程公开,方能维护全体业主利益

目前,彩叠园1A小区的物管会组建仍在推进中,但业主们的质疑声浪未减。一个小区几百几千户业主,在小区治理中有不同声音是正常的,唯有程序正当,过程公开透明,方能让所有人心服口服,方能代表全体业主的意愿,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成都市智慧物业”等线上平台的公正性,可以破除造假嫌疑,也能让全体业主信服。

(川网传媒·四川手机报记者 何欣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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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8-2 10:25
支持记者的调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8-2 10:32
现在的业委会都跟到物业一起吃票子,都不作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8-2 10:33
管社区和街道办锤子事,啥子事社区和街道办都想插一脚,吃回扣,有时候他们的手伸的太长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8-2 10:39
为什么要街道指派?!!!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8-2 10:40
我们小区双流蜀镇就是成立了业委会,业委会主任就是社区指派,专门为小区物业办事,和社区和物业一个鼻孔出气,专干有利物业的事,哪里为业主说话,这样的业委会成立起来有什么意义,还不如解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8-2 10:42
业委会主要成员都让物业买通了,成立个鬼的业委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8-2 10:42
坚决取消物业实行业主自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8-2 10:43
支持物业只收公摊面积的物业费,套内面积物业费取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8-2 10:43
支持温江区,全区推广业主自管物业,真是利国利民的好事。衔道社区参与帮助。不错不错,值得表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8-2 10:44
街道和物业串通一气坑业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8-2 10:48
街道最好是不要干这种事不然真的招人烦而且他也没这个权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8-2 10:49
街道办不干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8-2 10:50
吃业主血汗钱的!永远不会退步!可怜的业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8-2 10:50
街道办指派主任?那不是明白要吃业主的钱,凭啥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8-2 10:51
我们以前就是那样,我感觉街道办和物业还有业主代表是一伙的,根本不要那样,要不然就蛇鼠一窝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8-2 10:51
温江真是喜欢这么搞,几个小区搞了一圈了,遇到厉害的搞不起来就认怂了,又去搞其他小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8-2 10:52
谁养物管?不能让业主负担加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8-2 10:52
街道办无权干涉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包办是违法行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8-2 10:53
毫不遮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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