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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主题] 贪污/受贿,新规核心变化:3大重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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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核心变化:3大重锤
1 起刑点大幅降低- 旧规:贪污/受贿3万元以上可立案- 新规:1万元以上即追究刑事责任(情节恶劣的,不设数额下限!) 举例:以前收礼5万可能判缓刑,现在直接实刑!
2 量刑幅度加重- 100万以上:旧规最高无期,新规情节特别严重可判死刑!- 增设“终身不得减刑”:针对巨额腐败(如亿元级案件)。
3 隐性受贿无所遁形- 权色交易、代持资产、虚假借款等行为明确列为受贿形式。 案例:帮人办事后,对方“借”你豪宅居住但不过户?照样算受贿!
这些雷区千万别踩!
“小意思”累积成大罪新规对“多次小额受贿”累计计算:收10次5000元=5万,直接达到量刑标准!
家属收钱=你犯罪配偶、子女代收财物,只要与你的职权相关,一律按共同犯罪论处!
退休≠安全离职后收受在职时约定的贿赂,按在职受贿处理!
关键提醒:遇到调查怎么办?1 黄金救援期在立案前! - 立即寻求专业刑事律师,自首+退赃可能减轻处罚。2 切勿自行“协调”! - 私下退钱、串供、销毁证据,反而加重刑罚!
反腐高压时代,侥幸心理=自毁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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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25-7-25 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字,就是:贪

发表于 2025-7-26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贪污犯蒙混的时间太久了,刚开始怎么就发现不了呢?

年味推荐官 2016年优秀网友 2017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2023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25-7-26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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