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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还手即互殴”成历史、宠物伤人可拘留10日,新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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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28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时隔20年重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聚焦哪些问题?

宠物伤人可直接治安处罚

在许多城市的小区中,曾发生多起因饲养烈性犬未牵绳、未佩戴嘴套,导致路人被咬伤的事件。此前,此类事件多依靠民法典追究民事侵权责任,侵权人往往只需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等损失,违法成本较低。如今,依据新规定: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将先处警告;

警告后仍不改正,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这一规定从源头治理层面,打击了非法售卖危险动物行为,减少流入社会的危险动物数量;对公众而言,当遭遇危险动物威胁时,有更有力的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也让公共空间的安全性得到显著提升。

被打不敢还手?新法明确正当防卫免处罚

2020年11月22日,山东淄博一家饭店的老板张女士被醉酒男子刘某殴打后还手,公安机关最初认定两人 “互殴”,分别处以行政拘留,案件被检察院提起抗诉,最终法院改判张女士的反击是为制止违法侵害,应不予处罚。

这几年像张女士这样因为防卫行为被质疑“过度”的事件时常引发争议,也说明了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可能导致公民在行使自卫权时面临法律风险,甚至挫伤社会正义感。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直面争议问题,明确公民对不法侵害行为有权采取防卫性措施。规定包含了几种情形:

明确正当防卫的合法性:新法明确规定,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有权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保护自身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界定防卫限度:强调防卫行为应当在合理限度内,避免过度防卫导致不必要的损害。

免除法律责任: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行为,免除其治安管理处罚责任,保障公民行使防卫权的合法性。

保护见义勇为:鼓励公民在他人遭受不法侵害时挺身而出,明确见义勇为行为受法律保护,避免因防卫行为受到不当处罚。

明确举证责任:在涉及防卫性措施的争议中,公安机关需充分调查取证,确保对防卫行为的认定客观公正。


这些规定明确了公民有权进行必要的防卫,也界定了防卫的合理限度,还特别保护见义勇为行为,鼓励公民在他人遭受侵害时挺身而出。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怎么罚?14~18岁违法可拘留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聚焦未成年人保护、校园安全等民生热点,针对14~16周岁未成年人一年内二次违法或情节恶劣者打破“不拘留”惯例,明确公安机关须对殴打、恐吓等学生欺凌行为依法处理并联动学校建立追责机制等。

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数据显示,近三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01526人,较上一年度上升4.3%。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在未成年人问题上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规定。

首先,该法调整了未成年人行政拘留执行条件:

对于14至16周岁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可以依法执行拘留。

14至16周岁以及16至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若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同样可以依法执行拘留。

改变了以往这两类未成年人通常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情况。

此外,新治安管理处罚法还规定,对因未达年龄不予治安处罚或者不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应依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

明确学生欺凌的处理方式,公安机关与学校协同治理

近年来学生欺凌现象频发,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严重威胁着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明确了学生欺凌的处理方式: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

此外,如果学校未按规定报告或者处置严重学生欺凌事件,将被责令改正,有关部门还会对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以此推动公安机关与学校协同治理学生欺凌问题。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明确加强了对组织、胁迫未成年人从事陪酒、陪唱等有偿陪侍行为的打击力度。新法规定:

对组织、胁迫未成年人在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经营场所从事有偿陪侍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

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时,对执法程序有更人性化的规定。若询问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监护人不能到场,可通知其成年亲属、所在学校代表等到场,给予未成年人心理支持与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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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6-28 12:22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6-28 12:27
稀望有关部门对养狗加以至子,特别是农村的狗太多了,没有有人管成群在地里面乱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6-28 12:39
现在城市养狗泛滥成灾了,应该明文规定不准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6-28 12:39
这是最高拘10天吗?这是行政处罚吧!难道过失致人伤害罪都不行啊!还是入不了刑,跟以前侵权赔偿一个求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6-28 12:39
什么是正当防卫可以说明确点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6-28 12:41
养犬伤人处罚较轻!被伤者造成毁容毁体,影响终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6-28 12:46
能吵吵就别动手谁让我动嘴能力比动手能力强呢。
发表于 2025-6-28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要先盼几例出来,,才能形成一种“新风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6-28 13:00
国家应有政策法规,溜狗不栓绳,不戴囗条!应处以拘留!罚款!如果是公职人员,重处,就是家里人溜狗也一样处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6-28 13:05
这个新法规很好,遗憾的是:恶意碰瓷讹诈者和高铁霸座者这些令人讨厌的恶行未纳入严惩打击的对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6-28 13:09
什么是必要的防卫措施,我还手给他打了个黑眼圈,算不算必要的防卫,如果算的话,万一我一冲动另一只眼也给了个黑眼圈,那我是不是防卫过当,赔钱赔礼还蹲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6-28 13:24
聊胜于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6-28 13:28
有法律规定了,但是能不能执法到位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6-28 13:35
差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6-28 13:36
现在城市养狗泛滥成灾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6-28 13:39
防为,是指受到生命安全,不得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6-28 13:42
建议人大对饲养各类犬只的人(特别是场镇和城市住户),课以环境污染税或费,而且费率要高,避免遛狗时不捡狗粪便污染环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6-28 13:43
现在养狗的人太多,有些养狗不牵,随地大小便,可恶的还伤人找不到狗主人,应该依法
严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6-28 13:44
正当防为,杀得过,杀了算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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