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银汉镇人民政府
关于“行贿变更红线,基本农田修建房屋”贴文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阳光男孩8”:
您好!您在麻辣论坛所发“行贿变更红线,基本农田修建房屋”贴文,我镇已收悉,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您反映“邓勇本人2008年已经在银汉镇街上买了土地修建了占地120平方左右两层楼的房子”属实。其在银汉场镇来苏街所建房屋属国有土地。
二、您所提到“既然早就已经修建了房屋在批手续是否合法合规国家提倡一户一宅”问题。根据政策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邓勇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拥有在集体土地上申请审批一处宅基地的权利。
三、邓良才之子邓勇所批建房地址不属于永久基本农田。该户拟建房屋位置经罗家自规所现场查看和第三方测绘公司定位出图上报县自规局确认,不属于永久基本农田。我镇于2025年4月8日完成该户建房相关审批资料,报经县政府批准,6月17日完成农转用手续的审批。该户建房手续合规合法,不存在“买通官员跳过合法程序将农田变更红线成一般用地”情况。
四、经核实,邓良才之子在建房审批过程中,均是按照正规流程进行审批,无违规吃请、收送红包礼金等情况,镇政府也无“古”姓的工作人员。
特此回复,您若存疑,可致电蓬安县银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进行咨询(0817-8936001)。 附:邓良才老房子及其子邓勇建房审批地址示意图
蓬安县银汉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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