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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柳城文化中心强占居民健身活动场所。,是征用还是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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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20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温江柳城鱼凫路社区是温江柳城城郊最大的社区,域内居民将近二万余人。由于地盘紧张,全社区域内根本没有一个固定的居民健身活动场地。
现在的鱼凫路社区约300多平方米的三楼大厅,是社区(原万春大队)原始干群拼搏奋斗而得来的固定资产,是域内全体股民的集体资产。鱼凫路社区“两委”为解决本社区居民健身文体的需求,把这个活动场地的大部分时间让给本域内居民健身文体活动。
N年前。时任柳城镇文化站长蒋中丽为扩大群众文化影响。经和社区协议,没有任何文字条款的情况下。把鱼凫路社区打造成柳城镇文化活动中心。面向全镇几十只文体队伍轮换活动的场地。除当时打造和硬件设施是柳城承担外,数年来几十支队伍轮流在三楼活动场地使用的水电管理费可能均由鱼凫路社区默默地承担。而柳城文化中心除了几个自介展板外,根本对鱼凫路社区的群众文体活动没有丁点贡献,也没有以文化中心名义在社区举办任何活动。
数年后现任文化站长接手后,不问青红皂白,也把鱼凫路社区设及全体股民利益资源的三楼活动中心当成柳城镇的公共资源使用。而鱼凫路社区很多领导,明知三楼产权属股民利益,因帽子压着口而不敢拒理力争,,,,,,。
不久前社区分管下发通知说:柳城文化中心要收回场所,用于改成展厅或教学使用,其中必有“孔方兄”作怪。
鱼凫路居民们唯一能免费遮风档雨的健身活动场所化为乌有。公平吗?谁的计划?这个地盘,到底谁是主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级政府或部门不得无偿使用集体固定资产。必须使用的,应经股民董事长召开股民代表会签定有偿协议,方可使用。因此柳城文化中心强行占用鱼凫路社区的集体资产,属于 违法必须改正,把场地使用退回鱼凫路社区自主使用。
同时希望柳城政府相关领导督促文化中心立即归还鱼凫路全体原始居民的生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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