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你好!2025年5月14日,我局收到12345平台转办的网络舆情普通诉件,转自“麻辣社区、群众呼声论坛”发帖“关于桂花路桂圆小区物流企业无证经营问题的发映”。我局高度重视,对网民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意见如下: 一、我局调查中发现有两家。第一家:南充市鑫平物流咨询中心(个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30******31Q;投资人:唐兴平;经营场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桂花路一段81号;经营范围: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第二家:南充鼎力物流有限公司南充桂花路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30******19U;负责人:韩玉全;经营场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桂花路一段81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包装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两家都在区行政审批局核发了企业营业执照。根据市场主体登记职责分工,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公司及企业注册登记核发企业营业执照、档案管理、查阅复印;市场监管所按监管辖区负责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核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区市场监管局档案室负责档案管理、查阅复印。 二、我局根据南充市顺庆区城市委员会办公室(南顺城管委办[2019]1号 关于印发《顺庆城区街道分类名单》的通知文件)规定“桂花路定为一类街”;再根据南充市顺庆区委办公室(南顺委办发[2019]4号 南充市顺庆区委办公室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顺庆区城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第七条第五项规定“一类街管理应遵守以下规定,(五)严管六种经营业态。…禁止废旧回收、丧葬用品、货运物流和铝合金加工经营业态”。将禁止新办“货运物流”营业执照的规定告知相关经营户要求遵守并执行。 三、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了解,这两家实际经营范围有道路货物运输,现场公示有营业执照。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九条“ 未经设立登记从事许可经营活动或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道路货物运输行业主管部门应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区政府《关于研究“12345”政务服务热线推进工作会议纪要》,道路货物运输执法监管不属于我局职责,建议向区交通运管部门反映咨询和处理。
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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