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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请问政府及相关部门:这口堰塘该不该纳入“天府粮仓”建设项目之中?[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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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9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河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原大河镇青林村10社这口堰塘是50年代该村人民自主修建的小型蓄水塘,为该地几百亩农田土地灌溉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该社地里位置较高,升钟水库和本村一中型水库的水源均无法给予灌溉,长期以来只能依靠这口堰塘的蓄水发挥作用,该塘因年代久远,泥沙淤积甚多,堤坝渗漏严重,已成枯塘一口,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目前,四川省人民政府正在实施“天府粮仓”建设项目,该地土地也已纳入项目建设之中,但这口堰塘确未纳入项目建设之中,后期如何能够确保该地农田土地的灌溉问题?怎么能确保项目建设后的应有效果?有的地方既能享受升钟水库的灌溉,又能享受该村水库的灌溉,还能在这次项目建设中建设多个诺大的蓄水塘,而这口急需建设整治的堰塘却得不到整治,其原因何在?该社村民多次书面申请均无结果,请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关怀民生,解决这个惠及子孙后代的民生大事。https://v.youku.com/video?vid=XNjQ3MTY1MTg4MA%3D%3Dhttps://v.youku.com/video?vid=XNjQ3MTY1MTk1Ng==&scm=20140719.manual.299058.video_XNjQ3MTY1MTk1Ng==&spm=a2hkt.13141534.1_4.d_2_au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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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5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市民:
      您在麻辣社区反映的“这口堰塘该不该纳入“天府粮仓”建设项目之中”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项目系南部县“天府粮仓产业示范带”项目,应项目前期及施工图纸要求,土地及堰塘均不在本次项目实施范围内,但介于老百姓呼声及愿望,大河镇已协调项目方在今年将你社拟列入土地整治;至于您现在提出的修建堰塘保灌溉的问题,由于该屯水田位于农户住房、院坝等设施侧,2025年5月14日大河镇已协同该项目实施方监事长、项目实施方负责人、所在村干部商定同意纳入整治范围,介于民房和院坝的制约,项目方提出需待设计方提供设计方案后,适时实施。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南部县大河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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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0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25-5-10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你的视频,这个堰塘建设的不错哦,比我们家乡的堰塘建设的好太多了。我们家乡的堰塘一直以来政府从来不理会,家乡人找过政府很多次了都没有理睬。

 楼主| 发表于 2025-5-17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河镇政府:感谢重视和回复,说明一点,该塘属于小型蓄水塘而非“屯水田”,这个概念要明确,农户住房、院坝主人已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交给镇政府了,希望能落实到位,为农业基础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楼主| 发表于 2025-5-17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河镇政府:土地整治项目已在进行中,而非今年“拟”列入,视频中建设工程已证明,作为一级政府机关,行文还需严谨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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