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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路!路!怒!怒!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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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喊天!只能向天呐喊了!?
一次不公正的执法,抵得上十次犯罪。损害的不是老百姓的一点小利益,还损害法律的尊严!损害党和国家在老百姓心里的形象!?以后就这样一个模式法院来审民事案件!先搞调解,谁不服,就拘留加罚款,搞完了,又不服,就写信叫你来交钱重新就同一案子搞第二次开庭审理,再不服,又开庭搞听证,再再不服,上级法院又来搞听证,再再再不服,又搞座谈嘛,再再 再再。。。。。。?搞得你一个小老百姓精疲力尽,自己倒不如去跳楼算了。。。。。这都叫“法”??????民心不能动摇!玩飞机,包十奶,你也许都行,不过不能仗着手中权力玩弄老百姓?天下没有任何人玩得起!司法腐败中的执法者不是菜市场的小贩,谁的钱势大,公正就卖给谁?!这个案子荒唐之处就是一个重复受理开庭,不要小看这个问题,打个比方,你今天早上去买小菜,菜贩说¥元#斤,钱拿了,秤称了,你忍不住说了一句“这菜上有虫哦”他一听把菜一倒说,不行,重新拿钱重新称秤,你忍了这口气,重新拿了钱看他又称了一次,心想这一下总可以了吧?那知他把菜一倒,说他只能卖一次,称一次,你来买了多次就是你不对了,你可以走了。。。。。。。请问你是啥子感觉?所以司法腐败,请不要失信于民啊!老百姓不是你手里的玩物啊!是你们的衣食父母!?:
在2000永民初字1007号案子中,我以侵权为由起诉到永川法院,在起诉时去立案庭交起诉状,法院二楼冲下来一个人[工作人员]对我吼,[你去找报社嘛,去找电视台嘛。。。。]态度极其恶劣,所以我手上的案子的受理通知书是两份就是这样来的,很不容易受理了,法官吴志祥又叫我撤,说[撤了还一半起诉费给你,你反正始终都是败诉],。我坚决不撤,这样等道开庭,其他人来了,唯一就李昌模不来,吴志祥坚决不开庭审理,下裁定说我无主体资格,车的主体是余远群,所以为了起诉开庭陈有智,余远群又出具4月30日将车转让给曾德明的协仪书,这就是证具的来历,在吴志祥的审理中,李昌模给他打电话,我就站在他旁边,李昌模在电话里叫吴法官煽我一耳光,吴法官还专门把电话拿给我听,我气得很,他又解释[看嘛!别人有事来不到。]这是原话! 李长述法官开庭,被告和原告安排在法院的一个会议室,原被告坐成一排,李长述在审理中拿着合同书问陈有智‘难道你能把它吃了哇?’这时陈有智请的那律师是个老头,一下从座位上跳起来,指着李长述一阵狂骂,说,《李长述:老子当法官,你还在包尿片,你算个甚摸***东西,你敢这样判下来,老子就要扣你屁眼。。。。。。,这时我陪我母亲在旁边,张正权也按我母亲在骂,我一说话,伤口就痛,我就把李法官看着,李法官就朝张正权哄起来,《你嘴巴不闭倒要傍尸臭啊,不许说话。。。。。》由于吵得凶,法院有人来把门关了,看热闹的也邀走了,这时有人进来叫李长述去接了电话,李法官回来就强行调解,不签字就关起来,还要法款,搞到了天黑,签字才放人走。。。。。。 尊敬的中院王院长!这个案子我还想补充一点,就是关于证据问题,我手上的材料一大堆了,你们法院开的那么多座谈纪录和庭审纪录,这些都可以写一部长篇小说了,我想不应该存在证据不足的说法了吧?周敏法官开庭开了一半就走了,说不关她的事,在法庭门口用手向天上指了一下。。。。。????请问青天白日在那里?难道我们又走高院,高院又来叫中院答复,中院指永川法院,我又跑来跑去再花十年来申诉。求你中院给条路走?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民事官司啊?荒唐之处还不止这点,由于家境不好,一个字——穷。加上无权无势,这个小官司引起连锁反应,产生一系列官司,重庆九龙坡法院也对我传票不断,我来回的奔波,坐冷板凳啊!真是心酸,丁宏法官拿着张判决书给我说,“早就给你判决了,日期随便给你写”于是就出现了一份"先下判决,后开庭”的民事判决书来,即开庭传票上写的是12月22日。而判决书的日期就是12月21日,上诉到重庆中级人民法院,汪和平法官在法庭上只提我的问题,被告一句话都不说,我很愤怒,吼了一句“先下判决,后开庭。这叫什么法庭”汪法官转身就走了.一幕又一幕,这是亲身经历啊!QQ215948598空间有资料用相片保留,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这个案子搞成这样就是重庆永川法院的责任!高院院长钱锋告之"已转立案庭"但是就只有在永川法院开了座谈会后现在就无声了,老百姓要个说法? 三个问题.1法官李长树违法办案2永川法院程序违法,重庆中级法院袒护,3法院的工作人员为什么在永川法院的执行庭里将曾维勇殴打,并拘留和罚款,事后强迫写"悔过书"内容就是"态度不好"这个"态度不好"你法院就可以随便打人,拘留,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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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hug::hug::hug:

 楼主| 发表于 2010-2-18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一个社会没有了规则,那么你走进去的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原始森林,如过一个人没有道德的约束,那么你面临的不过是一个直立行走的禽兽!

发表于 2010-2-19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太。。。。

发表于 2010-2-19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重庆还有这样的事情?不是薄熙来同志在严打吗?

发表于 2010-2-20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打老虎不拍苍蝇

发表于 2010-2-25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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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2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喊天!只能向天呐喊了!?
一次不公正的执法,抵得上十次犯罪。损害的不是老百姓的一点小利益,还损害法律的尊严!损害党和国家在老百姓心里的形象!?以后就这样一个模式法院来审民事案件!先搞调解,谁不服,就拘留加罚款,搞完了,又不服,就写信叫你来交钱重新就同一案子搞第二次开庭审理,再不服,又开庭搞听证,再再不服,上级法院又来搞听证,再再再不服,又搞座谈嘛,再再 再再。。。。。。?搞得你一个小老百姓精疲力尽,自己倒不如去跳楼算了。。。。。这都叫“法”??????民心不能动摇!玩飞机,包十奶,你也许都行,不过不能仗着手中权力玩弄老百姓?天下没有任何人玩得起!司法腐败中的执法者不是菜市场的小贩,谁的钱势大,公正就卖给谁?!这个案子荒唐之处就是一个重复受理开庭,不要小看这个问题,打个比方,你今天早上去买小菜,菜贩说¥元#斤,钱拿了,秤称了,你忍不住说了一句“这菜上有虫哦”他一听把菜一倒说,不行,重新拿钱重新称秤,你忍了这口气,重新拿了钱看他又称了一次,心想这一下总可以了吧?那知他把菜一倒,说他只能卖一次,称一次,你来买了多次就是你不对了,你可以走了。。。。。。。请问你是啥子感觉?所以司法腐败,请不要失信于民啊!老百姓不是你手里的玩物啊!是你们的衣食父母!?:
在2000永民初字1007号案子中,我以侵权为由起诉到永川法院,在起诉时去立案庭交起诉状,法院二楼冲下来一个人[工作人员]对我吼,[你去找报社嘛,去找电视台嘛。。。。]态度极其恶劣,所以我手上的案子的受理通知书是两份就是这样来的,很不容易受理了,法官吴志祥又叫我撤,说[撤了还一半起诉费给你,你反正始终都是败诉],。我坚决不撤,这样等道开庭,其他人来了,唯一就李昌模不来,吴志祥坚决不开庭审理,下裁定说我无主体资格,车的主体是余远群,所以为了起诉开庭陈有智,余远群又出具4月30日将车转让给曾德明的协仪书,这就是证具的来历,在吴志祥的审理中,李昌模给他打电话,我就站在他旁边,李昌模在电话里叫吴法官煽我一耳光,吴法官还专门把电话拿给我听,我气得很,他又解释[看嘛!别人有事来不到。]这是原话! 李长述法官开庭,被告和原告安排在法院的一个会议室,原被告坐成一排,李长述在审理中拿着合同书问陈有智‘难道你能把它吃了哇?’这时陈有智请的那律师是个老头,一下从座位上跳起来,指着李长述一阵狂骂,说,《李长述:老子当法官,你还在包尿片,你算个甚摸***东西,你敢这样判下来,老子就要扣你屁眼。。。。。。,这时我陪我母亲在旁边,张正权也按我母亲在骂,我一说话,伤口就痛,我就把李法官看着,李法官就朝张正权哄起来,《你嘴巴不闭倒要傍尸臭啊,不许说话。。。。。》由于吵得凶,法院有人来把门关了,看热闹的也邀走了,这时有人进来叫李长述去接了电话,李法官回来就强行调解,不签字就关起来,还要法款,搞到了天黑,签字才放人走。。。。。。 尊敬的中院王院长!这个案子我还想补充一点,就是关于证据问题,我手上的材料一大堆了,你们法院开的那么多座谈纪录和庭审纪录,这些都可以写一部长篇小说了,我想不应该存在证据不足的说法了吧?周敏法官开庭开了一半就走了,说不关她的事,在法庭门口用手向天上指了一下。。。。。????请问青天白日在那里?难道我们又走高院,高院又来叫中院答复,中院指永川法院,我又跑来跑去再花十年来申诉。求你中院给条路走?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民事官司啊?

发表于 2010-3-23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 发表于 2010-4-9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随便”的人!随便起来不是人?我突然想到一个辩题来,欢迎大家讨论?第一个随便是指衣冠楚楚又不"随便"的人,第二个是指利用特殊位置"随便"的干出见不得人的事的衣冠禽兽.

 楼主| 发表于 2010-4-15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犯罪分子,杀的好!热烈庆祝重庆的腐败分子文强一审被判死刑!:

 楼主| 发表于 2010-4-17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治国,按照法律程序办,都十年了!反反复复搞成这样,请问这叫什么程序?这就是你们重庆法院的“司法为民”吗?因此,我们必须重视权利的约束,监督机制,才能让权力受到限制,才能不让权利产生罪恶之源!司法如皇后的贞操,不容质疑!一次不公正的执法,抵得上十次犯罪。损害的不是老百姓的一点小利益,还损害法律的尊严!

发表于 2010-4-18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薄熙来同志在严打吗?

 楼主| 发表于 2010-4-19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中国的法律界高手,这条路该怎样走?

 楼主| 发表于 2010-7-8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腐败、黑暗的重庆法院!法律是什么?难道是马桶边的纸吗?急的时候拿来擦屁股???强烈呼吁把那些黑法官清理出司法队伍,让老百姓头上的天气明朗起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楼主| 发表于 2010-8-18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只猴子的故事,论重庆的司法腐败!?当不公正的法律得不到纠正时,这个社会的正义就会变形,我想起了四只猴子的故事!共大家思考吧,一个铁笼里关了一只猴子,人为开始用它做实验,当它饿的发昏时,挂一只香蕉在里面,它一去动香蕉,于是就朝它射一身水,多次后,猴再饿也不敢动香蕉了,这时放第二只猴子进铁笼,同样猴饿了,在里面挂香蕉,不同的当第二只猴去拿香蕉时,还是朝第一只猴射水,这样人为制造不公正的结果是----只要第二只猴去拿香焦,那么第一只猴就会把这只“不懂事”的猴暴打一顿,至到第二只猴再饿,见了香焦也不敢去拿了,这样再放第三只猴,结果它去拿香焦,也会被暴打,不同的只是,前两只猴一见它去拿那该死的香焦,两个就一起冲上去把可怜的第三只猴暴打一顿,接着到了第四只猴进去后,铁笼不再放香焦了,但是三只先进去的一起冲了上去,把可怜的这第四只猴打个昏头转向,不知所错,这样暴力形成了,在这个笼子里再放多少猴也会乱成一团。。。。。杯具的,暴乱的猴社会行成了。。。。。??????对于重庆法院的腐败,我该呐喊还是做沉默的羔羊?依法治国,按照法律程序办,都十年了!反反复复搞成这样,请问这叫什么程序?这就是你们重庆法院的“司法为民”吗?主要是这个案子,重庆永川法院违法,一个案子先抛开实体是否公正,单程序就违法了,重复受理开庭是法院面对老百姓的申诉时,通知重新受理开庭的,事后又自己对这个事实进行否定,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马拉松的官司,上下法院相互袒护,你跑断腿也无法。这就是司法腐败啊!!!!!!!!!!!!!!!!!!!!!!!!!!!!!!!!!!!!!!!!!!!!!!徘徊在重庆法院大门的一斤二两六钱的良知在那里?这个小官司都是十个春秋了!这一次又千里遥遥冒着重庆火炉40几度的热浪走到重庆高级人民法院的大门,由于事先没预约,所以没有等到立案庭的黄新木法官,只好叫人转交材料了,出了高院的大门,又去了重庆人大去申诉,每次一交材料就是一大堆!反反复复就这样走了十年的辛酸路!看着这堆印着重庆法院鲜红公章的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法律文书,心里不是个滋味啊!又会有谁去看这些内容啊!会有谁来体味一下一个弱势的穷老百姓的辛酸?所以突发奇想,找个杆秤称了一下申诉书的重量。一斤二两六钱还多一点点,纸的重量好称,可是称人良心的秤该在那里去寻呢?在法律的黑暗待屠的羊圈里,我们该呐喊还是做沉默的羔羊?

[发帖际遇]: 215948598被帅哥救了, 失神下被人扒了小米椒20个.

发表于 2010-8-21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巴西玩命踢,科特迪瓦能赢朝鲜几个?

 楼主| 发表于 2010-8-25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寒了心!把头伸进老虎的嘴里,枕在软软的舌头上去喊冤吧!今天是2010年8月24日,和重庆高院的电话中得知,案子已由黄新木法官交给了一个姓彭的法官处理,现在不谈立案的问题了,解释为信访案子,由于彭法官到“外面”办事去了,估计要一至两周才能回来,所以联系自然也就困难了,再说“信访”的案子只是一个审查的问题,如果法院认为没问题,那么自然就可以停止审查而不必通知信访人了,我父亲也来电话告知我永川法院又在找他,我个人认为也许是“教育和帮助”之类的思想工作吧(猜测吧,不知道搞什么板眼?)一个小官司,十年辛酸路!老百姓能有个什么道理?吃饱了撑着?在重庆法院门口十年徘徊喊冤!?一斤多的申诉书里,这么多的法院的公章和法官的名字,看样子没得问题?吃饱了撑的,叫老百姓反反复复同一小案子重新交钱,重新受理开庭?程序混乱,实体那能保正公正?冤案,假案之流能看见活物嘛,死了的人回来了,那自然赵作海就该清白了,躲不了的错。那么一些弱势老百姓的小案子呢?再多翻来翻去都是中国字,那见得到什么“错”?正义有时会变形,尤其在薄薄的纸上变化,何其轻啊?让老百姓寒了心能算个什么事呢?!一个弱势的老百姓能有啥说法呢?把头伸进老虎的嘴里,枕在软软的舌头上去喊冤吧!没办法才这样干啊!你觉得这是一块可以随便吞的肉,你就吞吧,你觉得还是有不公正的东西在,你就该拿个说法?士可杀不可辱,老百姓不能随便来玩弄!?我就是一个冤民,(司法腐败!请不要失信于民,一个小官司十年辛酸路),冤喊久了,在有些人眼里就是"刁民"了,支持楼主的观点,保持司法的纯洁性(说重点也就是独立性),这不是要你搞什么:三权鼎立:之类的东西,应该加强司法的监督力度啊!今年来喊冤,你坐在上面听不到百姓的呼声,明年来了还是听不到,来十年你都无动于衷,听力不好?能不能换一个来听听呢?高处不胜寒,你多一丝寒意,老百姓就多一份温暖!在这个社会,任何一个人,一件事,都有个三道圈,最内是道德,其次是纪律,最后就是法律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从违法犯法,知法犯法,到执法犯法,那个性质更严重?司法腐败就是最大的腐败!?同样的法律条款,可以堆积成一堂生动的教育课,一个美丽的启世教人的花园,也可以堆积成冤,假,错案,人间地狱,老百姓的辛酸泪?如果执法者连最基本的道义都丢掉了,没有审判纪律的约束,程序的混乱,那来实体的公正?前面两道圈都守不住,老百姓来期望你守这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你能公正吗?悲哀啊!多年前有一次我在永川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法院的材料摆了一个桌面,密密麻麻,我问接待的工作人院(都是一件事情产生的,都相互矛盾)你能给个说法吗?他不开腔,最后说了一句就是(这么多官司,你还没有神经异常?说明你还经得起整嘛)说了又不开腔了。今天又打了电话12309,接电话的人告诉我,案子转到重庆一分院去了,问他姓名,他不说,他回答,上次是因为冯志才到检察院上班,没经验,所以你知道了姓名,我不会告诉你的。我想起一件事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举报中心下达过(重检一分院举{03}347号通知书,内容如下:我举抱中心于2003年7月17日收到你的(举报人曾德明)举报材料一件,经审查:你反映的永川法院法官李长树违法一事,本院已转市一中院纪监室,请与其联系:特此通知,2003年9月10日,我父亲多次去市中院后,得到口头答复是:一切都正确!? 今天是2009年12月30日,我申诉到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个姓杨的女法官接待,不接申诉材料,但是做了接待记录登记,我想以举报的行式向法院寄进材料,但是没找到举报箱,杨法官说要下个月才有,现在还没做好,她告之如果要想送材料到法院,只有到邮电局去办了,没办法,我只得走了?司法为民。吃人民大米饭就该为人民服务?法律不是强肉弱食的竟技场,随然没有绝对的公平,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上不允许这种决对不公平的事光天化日的发生啊!?司法腐败和不公正把时间作为手段的一部份,多少老百姓“拖”得过来。法制社会靠制度,人治社会靠权力,不稀罕“青天在世”按法规的规则办就行了,你执法者做得到吗?问一问重庆的法官?重庆永川法院违法,一个案子先抛开实体是否公正,单程序就违法了,重复受理开庭是法院面对老百姓的申诉时,通知重新受理开庭的,事后又自己对这个事实进行否定,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马拉松的官司,上下法院相互袒护,你跑断腿也无法。这就是司法腐败啊!!!!!!!!!!!!重庆法院和老百姓踢的世界悲“球”守门员是谁?2010年七月八日,重庆高级人民法院给我家打来电话告之我父母,因为“你家小孩在网上发帖子,被钱锋院长看见了,很关心,所以打了电话来问一下情况,了解诉求?”其实这个情况难道是这样吗?早在2008年8月,也是在重庆高院的“关心”下,在永川区法院开了座谈会,也是为了了解“诉求”记录也做了,会也开了,但是转眼又不断上访申诉了三年,还是没解决?这是为什么?一个小官司十年辛酸路!到底谁的错?这个民事小官司如果只是一场世界悲球赛?请问重庆的执法者们,正义的守门员是谁?那里去了?道义的裁判员那里去了?加时赛完了也因该罚点球,就这样拖到什么时候解决这个小小的民事官司啊?一个穷老百姓即然打官司那么难?为什么同一事情和诉求,反反复复写信叫老百姓来重复开庭审理?是在玩猴子吗?十年啊!尸刀令牌耍尽?你们不脸红?司法为民体现在何处?你们的诚信何处?道义何在????????徘徊在重庆法院大门的一斤二两六钱的良知在那里?这个小官司都是十个春秋了!这一次又千里遥遥冒着重庆火炉40几度的热浪走到重庆高级人民法院的大门,由于事先没预约,所以没有等到立案庭的黄新木法官,只好叫人转交材料了,出了高院的大门,又去了重庆人大去申诉,每次一交材料就是一大堆!反反复复就这样走了十年的辛酸路!看着这堆印着重庆法院鲜红公章的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法律文书,心里不是个滋味啊!又会有谁去看这些内容啊!会有谁来体味一下一个弱势的穷老百姓的辛酸?所以突发奇想,找个杆秤称了一下申诉书的重量。一斤二两六钱还多一点点,纸的重量好称,可是称人良心的秤该在那里去寻呢?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8 0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找个杆秤称了一下申诉书的重量。一斤二两六钱还多一点点,纸的重量好称,可是称人良心的秤该在那里去寻呢?

发表于 2010-11-28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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