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里亲朋从外地回来,父母在大蓉和一小厅订了一桌中餐,算是为亲朋好友接风一并团个年。饭毕,父母和亲朋摆起了家长,我们作儿女的就去柜台结了帐,金额为655元。当时心里也没多想,只觉得咋单了一个5元呢,或许是亲朋的小孩要了小饮料,这事也不好问得,也不能问呀。晚上回到家,父母问600元的席觉得咋样,我们当时就纳闷了,600元的席咋收655呢。这付款的时候柜台也没提什么呀。于是就打电话问大蓉和,大蓉和说这是“服务费”,因为我们没有在大蓉和消费酒水。这以前于公于私我们也在大蓉和吃个饭,都不收“服务费”,怎么这次要收,而且当时服务员也没支言片语。第二天找到大蓉和,询问即使你要收“服务费”,也应该给当事人提个醒,在收费的时候说明呀。问急了大厅的人员你推我,我推你,都不承认当时是谁开的票了。所以在此提醒各位在大蓉和消费的朋友,结帐时还是对一下帐单。同时,也给大蓉和提出建议:一、要收“服务费”就必须说明,或者有相应的提示牌;二、既然要收,就得有个标准,“服务费”按消费的百分之几收取。我看了下新闻,上海、北京一段时间也曾提出收取“服务费”,其比例也充其量为消费的5-10%。那是大城市的消息,我们在大蓉和消费了600元,你就收55元的“服务费”,这费率是不是还是高了点?是为了进一步拉动内需,还是乱收费。这方面我也不懂,也不知道有没有相关的部门可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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