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5年和一个人发生纠纷,并且诉讼到南江县人民法院,后来经过审理,法院下达了南民初(2005)327--1和--2号判决书,判决对方当事人应当定期给我付费用,数目判决得相当详实,在法定上诉期间,我们双方当事人都没有上诉,该判决即已发生效力。后来我借钱交了执行申请费用,申请执行,但是,到今天为止,时间已经快五年了,法院却并没有作为,我不但没有收到一分一文得钱,反而倒赔先期垫付的执行费用。
我身体多病,没有工作,也没有技术,在外面给人打零工挣点小钱,生活相当艰难。
在全国破解执行难的大环境下,我却碰到了执行难。执行难,难再何处?除了败诉方的逃避外,主要的是相关部门为人民办事的态度问题。
记得在对方当事人逃躲期间,有大概五次回乡下老家,我从朋友处得到消息,立即电话通知了相关执行人员,却被告知:在开会,在学习,在出差,下雨路滑车来不了。。。。。。多少次打电话后,我也失去了信心,眼睁睁的看着对方当事人神气活现的离去,耀武扬威的回来。
五年了,五年了,五年了。
这次回乡,我终于又得知了对方当事人在成都买了房子,结婚生子,上班地址也知道了,手机号码也知道了,我连忙赶到南江县人民法院,告知了执行局。新上任的林局长倒还务实负责,立马电话通告斥责了对方当事人,在电话里讲了法律政策,在百忙之中,打电话约一个小时。但是,对方当事人任然拒不给付欠款。林局长最后给我承诺了即将付诸施行的作为计划。
这是我所知的亲爱的南江县人民法院第一次对我案作为。
但是,按规定,我需要先期垫付相关执行人员去成都的车旅费等约2000余元。如果对方当事人闻风而逃,找不到,那么,我就要承担风险,这2000元又只能像月亮一样先挂着。我哪里有钱,我打零工一个月约1200元,现在的物价,除了一家的生活开支,就没有钱了。再说,我那先期交的执行申请费用都遥遥无期,我还敢相信法律吗?
人民法院,担负神圣的职责的部门。社会的公平正义,党和人民交给的权利和职责,良俗,秩序,需要他们去维护。草根阶层,法律是我们最后的一道屏障,如果我们找到人民法院也得不到保护,那我们只有像封建集权制度下的农民奴仆一样,任人踩踏了,为泥为芥了。那社会也不存在公平正义了,也不存在光明和秩序了。
执行难执行难,难在哪里?难在相关人员是否把法律工作的神圣当儿戏,是否是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是否忠实执行法律的本义,是否合格的担当了党和政府交给的嘱托。
五年了,五年了,五年了。
五年的遥遥无期,或许下一个五年,再下一个五年。。。。。。
草根阶层心中威严高大的人民法院,正气凛然的人民法院呐,现实总在想象之外。。。。。。。
(据此,我已经向南江县信访局递交了材料,要求政府督促相关人员限期执行我案,不知道,是否,又是 一个“现实总在想象之外”?)
期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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