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帖人你不是人,是一位发帖大神。你每天上论坛干喊乱叫的啥,只准你周仓放火,而不准百姓点灯吗。现教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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