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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安市农业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有关问题的调查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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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0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广安市农业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有关问题的调查和建议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目前,我市农业人口转为城镇居民主要有两种类型, 一种是由于城市化进程, 耕地被整体征用的农民, 简称失地农民; 另一种是长期在外经商、务工,有稳定收入和固定住所的非失地农民(也包括升学、参军、投亲、婚嫁等),简称非失地农民。无论是哪种类型的农民,在办理农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上均没有政策障碍,只要本人愿意,公安部门即可办理。对非失地农民。对于这类农民,各县区、开发区都放宽了户籍限制,只要有合法的购房合同、劳动用工合同或者符合婚嫁、投靠、大中专毕业留在本地、军转等条件,都可以到公安部门办理本地城镇户口,没有进入门槛。
一、目前农民对转为城镇居民的基本态度及其原因
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市农业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政策比较宽松,可以说没有任何障碍, 但农民对农转非的态度并不积极,现阶段农转非主要集中在失地农民,其他的很少。还有一些农民虽然耕地被征用,但也不愿意转为城镇户口。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叶落归根思想观念在农民心中根深蒂固。我市农民对土地有着特殊的情感,把土地作为安身立命之本,农村是生养之地,有朝一日还要叶落归根,即使是很多在城市的国家工作人员还有着退休后回农村养老终身的思想。因此,许多人虽然在城市安家落户,但却仍然不愿意因为转为城镇户口而失去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承包权,即使因此享受不到市民待遇,生活面临一些困难,也再所不惜。在调查中发现,有些在外面已经是上百万元资产的老板,依然不愿意放弃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对承包的土地寸土不让。(二)国家各种惠农政策让人觉得农民更好。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如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等。只要有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即使不种田也会永远享有这些补贴。新农合基本实现全覆盖, 并且比城市医保交钱少。新农保正在试点推行,很快也会实现全覆盖,农民60岁以后不用交钱,就可以直接领养老金,而城镇人口则不行。农村中小学生全部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而城市中小学生只享受“两免”,没有“一补”。(三)农转非后的各种市民待遇没有真正落实。调研发现,不少农民转为非农业户口后,只是身份上的变化。在就业上, 主要是自谋职业,城镇医疗、养老保险、低保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未能全部覆盖农转非人员,有些地方农民虽然转为城市户口,但在低保和养老保险等方面依然享受的是农民标准。在复退军人安置方面,有些地方并没有完全安置到位。(四) 退出集体经济组织难以得到应有补偿。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民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其意愿保留其承包经营权;若该镇属于市辖区管辖,必须将其承包的土地交回集体经济组织。这就是说,只要拥有农村户口,就享有农村集体经济的一系列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等,就可以享受粮食直补等经济利益;而失去农业户口,拥有的集体资产所有权随即消失,建立在所有权基础上的其他经济权益也自动消失。因此,如果农民得到的利益不足以补偿因退出集体经济组织而造成的损失时,他们就不会退出集体经济组织,亦即不愿意转为城镇居民。
二、农民难以转为城镇居民对农村改革试验的影响
(一)影响农业效益的提高。首先是生产规模难以扩大,在城镇居住的农民不能转为城镇居民, 农民数量就不会减少,就会继续承包耕地,维持着家庭小规模的农业经营, 使得土地规模经营难以有效扩大。其次,由于农业的比较效益较低,农民把种田作为副业,只是在农忙季节返乡耕种,投入减少,管理粗犷,生产效益得不到提高。(二)影响生产要素的集聚。由于生产规模难以扩大,效益难以提高,制约了农业的发展空间,资金、技术、人才、机械等各种生产要素就难以向农村聚集。(三)影响城镇化的进程。具备条件的农民不能转为城镇户口,就不会退出农村承包的耕地, 放弃农村住房和宅基地,就不能真正成为城镇居民,城镇就难以真正留得住农民,农民也就难以真正在城市长期生活、就业和消费,城镇化率就难以提高,最终影响整个城镇化进程。
三、鼓励农业人口转为城镇居民的政策建议
目前,各地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主要有两种做法, 一是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划分,统称为居民户口;二是出台政策,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农民转为城镇居民,即农转非。我市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大市,农村人口众多,而且公共财力有限,前者容易在政策上产生一些问题,一是养老、医保、低保、失业保险等难以支撑, 会引起新的不公平; 二是复退军人难以安排,《兵役法》规定,家居城镇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政府要安排工作或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安置问题将是一个大难题;三是计划生育的管理问题。而且对我市而言,取消二元户籍限制,实际意义不大。因此,建议重点搞好鼓励农民退出集体经济组织,转为城镇居民工作, 并提出如下政策建议:(一)出台覆盖所有农转非人员的社会保障政策。农民对转为城镇居民最大的担忧就是就业、就医、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而现阶段,由于我市目前尚未建立统一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参加城镇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与农村相比成本过高,农民存在后顾之忧,普遍担心老无所养、老无所医。特别是有些已经转为城镇居民的农民, 并没有享受到城镇的社会保障, 有的依旧享受的是农村水平,有的则是两不管,影响了农民的积极性。建议出台文件,将农转非人员全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享受城镇养老、医疗、失业、最低生活保障,让有条件农转非的农民感到踏实。集体经济组织在分配集体资产时,应当预留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基金和就业基金。对整建制农转非人员,允许农村集体资产按一定比例补交社会保险。建立农转非支持保障资金,专门用于解决农转非人员的社会保障、就业等相关问题。(二)制订农民退出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政策。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对土地等集体资产具有所有权, 农民转为城镇户口, 就意味着要永远放弃自己所拥有的那部分集体资产,政府或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给予其应有的经济回报,这样才有利于鼓励有条件的农民退出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农转非,有利于实现农民的有效转移。对农转非人员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允许保留其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及自留地、林地、宅基地的使用权, 也允许依法有偿转让, 或者按照当地土地征用价格对农转非农民进行补偿。(三)出台农民宅基地换房换社保政策。现行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是制约农民农转非的另一个重要因素。集体对宅基地拥有所有权,农民对宅基地拥有使用权,不准流通,但却可以无限期使用,这种制度让农民有了不要白不要的心理,闲置的宅基地难以收回,农民多年积累的房屋财产不能顺利变现,即便进城定居也难以舍弃在农村的房产利益。可以探索让农民的宅基地在城市换经济适用房,或者换社保,让农民宅基地的价值得以体现。(四)完善农转非人员稳定就业和失业保障政策。要制定专门政策,建立专项基金, 切实搞好对农转非人员的就业保障。对自谋职业的农转非人员给予税费减免,提供政策支持,要对农转非人员开展专门培训班,提高劳动技能,增强就业能力,搞好就业指导,将失业农转非人员及时纳入失业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对特困人员及时进行救助,确保农转非人员的生活不出现大的困难。同时,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真正把各种优惠政策宣传群众中去,把各种文件分发群众手中,让群众了解政策、把握政策,自觉农转非、积极农转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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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建议非常好,希望政府重视百姓呼声!

发表于 2010-1-21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农村户口那么吃香,有几个舅子愿意农转非哟!

发表于 2010-1-21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农村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笔资产,只要有农业家庭户口,就可以无偿获取,现在不但不交农业税,而且每年还有补助,真是太好了!
发表于 2010-1-21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城镇户口说得好听,有什么社会保障功能,我没有得到任何好处!灵活就业人员每年缴社会养老保险就几大千,并且每年还在毛起涨!经济适用房比商品房还要贵,位置又不好!农村消费低,压力小,各种政策又好,城里什么都要钱,压力大,政府什么都不管!后悔当初“农转非”啊!!!!

发表于 2010-1-21 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发表于 2010-1-21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虽然在广安买了房,但我和父母的户口依然在华蓥农村,我是独生子女,现在每年父母多可以领1千多元的奖励!城镇户口就没有这个奖励!
发表于 2010-1-21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虽然在广安买了房,但我和父母的户口依然在华蓥农村,我是独生子女,现在每年父母多可以领1千多元的奖励! ...
周会888 发表于 2010-1-21 18:27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原来是华蓥的哦。
  既然都是农村娃,何必为当官的唱赞歌呢。
看你的帖子,难免有五毛之嫌。
不过还是表扬你一下,毕竟也是广安买房一族,证明还是有两把刷子(当然也有可能是你老爹有本事)。

发表于 2010-1-22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又快又好发展


    本人从不为当官的说话,只是以事实说话!

发表于 2010-1-22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国各地都在搞新农村建设,实施“宅基地换房,承包地换社保”政策,相信广安也快要实施了!

发表于 2010-1-22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只有城镇居民才可以买社会养老保险,从2010年1月份开始广安区的农村户口跟城镇户口一样也可以买养老保险了,60岁以上的还免费领取,好好嘛!比城里的政策好多了!

发表于 2010-1-22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啥子奇怪的!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发表于 2010-1-22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周会888 发表于 2010-1-21 18:25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hug:

发表于 2010-1-30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报告都是希望,总结都是赞歌,措施都是随便讲讲不动真格

发表于 2010-2-4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非常好!
发表于 2010-4-17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章!说到心坎上了!

发表于 2010-5-5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应该把楼主的建议交给小春市长!让这个建议落实到实处撒。。

发表于 2010-5-5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的确是一个社会问题,过去”农转非“的人员现在苦啊!他们真想回农村重操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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