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劳动节期间,我的广东朋友终于来成都旅游了。临走之前,对我发出了灵魂提问:成都哪家店才是老妈蹄花总店?一时间,我不知如何回答。一语惊醒梦中人!平时自己吃的都是鬼饮食,路边摊的夜蹄花。朋友这一发问,我才意识到,“老妈蹄花总店”真的是遍布成都各大旅游景点周围。
(“老妈蹄花总店宇宙”)
最火、口碑也参差不齐的应该就是人民公园附近有两家,号称是“老妈蹄花”总店的总店。但朋友发来的照片,是在宽窄巷子附近拍摄的,仿佛捅了老妈蹄花的窝,闯入了一个老妈蹄花宇宙,甚至在想这挨邻居几家“老妈蹄花总店”,会不会是家族企业,同一家人所开的?
这样遍及各大旅游景区的“老妈蹄花总店”,在我仔细研究之下,发现了蹊跷。几乎每个招牌都会有几个小字,可能是“张大妈老妈蹄花总店”,也有可能是“王二姐老妈蹄花总店”。以这种打擦边球的方式,招揽外地游客,号称自己是“老妈蹄花总店”。
(某老妈蹄花店招牌)
仔细想想,确实也是某家蹄花店的总店,又好像不是自己想去的总店。但是自己要去哪家“老妈蹄花总店”,又说不上来。根据成都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中心的公开查询系统,能够查询到成都大大小小多家存续经营的蹄花店,但并不存在以“总店”为名注册的商家。
(相关商户注册信息)
因此,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能否对“老妈蹄花总店”的招牌进行一下有效的管理。该“张三蹄花店”就“张三蹄花店”,“李四蹄花店”就“李四蹄花店”。如果确实是有那个经营实力,开了分店,总店的招牌也应该大大方方标清楚。杜绝“张大妈”几个字很小,“老妈蹄花总店”几个字很大的擦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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