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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关于成都市特需门诊认定的疑惑[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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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高血压病人的家属以及未来的高血压病人,很感谢成都市有特需门诊能解决患者的部分问题。作为一种常见病,据资料显示,我国高血压患者已超过20%,常见于中老年人,令人困惑的是,一方面提倡分级医疗,常见病等就近诊治,一方面又把高血压特需门诊的认定和办理要求必须在三甲医院(三甲医院的动态比其他医院好些么?),这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地方,请相关部门考虑是否能优化规则,方便广大人民群众,提升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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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2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玄二哥先生/女士: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中心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对于您反映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的问题,根据《成都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印发<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标准和支付范围>的通知》(成医中心办〔2021〕180号)文规定,认定机构办理门诊特殊疾病认定业务时,查验参保人员提供的资料原则上应为认定机构的检查报告及有确诊意义的就医资料,6个月以内的出院(住院)病情证明书(医院盖章)或门诊诊断证明书(原件盖病情或诊断证明章)。如遇问题可拨打电话87706720进行咨询。
因您未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回复内容无法电话告知本人。
  


成都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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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3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三甲医院认定没问题,下面小医院要乱的多,水平不够,或者造假的肯定有,所以需要在三级医院认定,但是取药可以在下面的小医院,只要对方开通了这个业务。这个已经是很方便了好不好?你自己非得去三甲医院拿药怨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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