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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张书记你好,嘉陵不动产登记中心为何要没收我们唯一仅存的购房合同?[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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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30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充市市委张冬云书记:  
       因为嘉陵区融创九棠府的开发商不交初始登记费,导致全小区千家万户不能按期办理房产证。小区业主们迫切希望拿到房产证,于是在物业公司的引导下,自筹了本不该业主承担的登记费。费劲千辛万苦把登记费筹齐代开发商垫付了之后,在物业公司暗地里以物业费、接房为由万般刁难下,交了物业费、被迫接了房。但是办证的时候,我们提供了合同复印件之后,嘉陵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前台工作人员却还要求业主提供合同原件。合同原件是业主手中与开发商权利义务的唯一有效合法的文件,为了办理房产证,业主必须提供唯一一份合同原件吗?房屋那么多问题,以后还需要起诉开发商,合同原件缺被登记中心收走了,以后我们怎么证明开发商违约?没收唯一的合同是在帮开发商销毁业主手中的维权凭据吗?

       为什么办房产证时,嘉陵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业主提供唯一的合同原件?这样的做法是否合规合理?

       能否将购房合同原件还给我????  我要起诉融创开发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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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6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 您于2024年1月30日向麻辣社区反映的关于“嘉陵不动产登记中心为何要没收我们唯一仅存的购房合同”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9.3.3的相关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包括:(1)买卖的,提交买卖合同。目前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合同未进行联网,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虽对合同进行了网签备案,但并未将电子版合同传至我中心,所以我中心在办理转移登记时仍需收取合同原件,若您需要合同可随时凭身份证明到市辖三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查询窗口调取盖章的复印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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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30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就有一份合同是专门用来办证的,怎么会收购房户手中的合同呢,我也是对面凤垭华庭的业主,当时好像是恒大没交测会费办不了证,后来业主去找政府,然后按遗留问题处理,产权证是办下来了,就是土地是一个整体,没有分户面积
 楼主| 发表于 2024-1-30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〇四五 发表于 2024-1-30 16:24
本来就有一份合同是专门用来办证的,怎么会收购房户手中的合同呢,我也是对面凤垭华庭的业主,当时好像是 ...

你们物管费是不是主动降了?车库目前也还没收费是吧?
程咬金(匿名发布)
程咬金(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1-31 10:06
合同不是一式三份吗?
开发商、办证、业主各一份
成吉思汗(匿名发布)
成吉思汗(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1-31 10:32
匿名者 发表于 2024-1-31 10:06
合同不是一式三份吗?
开发商、办证、业主各一份

交了房后,开发商就装死,不交登记费,不提供办证资料,失联。

发表于 2024-1-31 11: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2-3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懂就问的小鹏 发表于 2024-1-30 17:21
你们物管费是不是主动降了?车库目前也还没收费是吧?

车库目前没达到验收条件,所以没办法收费,物业费不是降了,而是一次性交清一年的物业费打9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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