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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马树山,倘若没有那“一声断喝”,没有一个人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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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0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别说马树山,倘若没有那“一声断喝”,没有一个人是安全的








                                 谢歌说事



        听起来是奇闻,讲起来是笑谈。


        经济观察报一篇新闻报道,叫停了一个法院在审的刑事案件。此前指控“诬告陷害罪”、“诽谤罪”两项罪名、认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有社会危险性”,拒绝了律师取保候审请求的当地检察院,以该案“不存在犯罪事实”为由,申请撤回了“迁西马树山举报案”起诉并获得法院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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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迁西马树山举报案”注定要被写进中国司法史。该案的28天,从被刑拘到提起公诉,究竟背后是什么力量让办案人员如此的高效神速,让一个“不存在犯罪事实”的正常举报人,差点被法院审判?如此的明确而迅速结案,令还在预测案件未来如何走向的大小媒体都有点措手不及。这样的结果,等于检察院主动承认了自己批准逮捕、羁押了犯罪嫌疑人一个多月的案件属于错案。这就是火遍全网的“迁西75岁退休干部举报县委书记被捕被诉案”的离奇处理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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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想一下,倘若没有媒体的报道,当地的法院会不会“一条龙”的顺着检察院的指控对马树山定罪量刑?尤其是律师申请取保候审遭拒的情节,令人深深的感到,法律规定在如此的办案方式下的弱不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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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老百姓在公权力面前永远是弱势的,特别对那些有实权的官员来说,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他们有一百种办法“收拾”你,随时随地都可以动用手中的权力对无辜平民进行“刑事”。这个案件说明,媒体的报道及监督,足以及时的叫停错案的继续进行、错案危害后果的继续蔓延。

        众多网友都在感谢“经济观察报”的报道,而不是司法办案的中立公正,令很多法律人都为之汗颜。众多的媒体都在追问,如此扭转乾坤的司法办案,如此的损害司法公信力,究竟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这让我想起发生在我身上的一次亲身经历。某年,我连续写了几篇怒怼本地某“大爷”的文章,被指影响了本地的形象,然后被“上面”指令“训诫”。接下来,由6个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我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深刻“谈话”。


       当天上午,坐在台上的一共有6个市级工作人员,其中有5个人我都认识,平时关系也不差,因此我几乎对他们没有一点戒心。在现场,一问一答,我据理力争,我说我所写内容均能够提供人证物证,一切都是可证可查的。“审讯”完成后,他们叫我在一个被早已拟定好的材料上签字。我看见材料上的内容很多话我都没有说,但却被记录了下来,感觉很奇葩。也就是说,我在现场回答他们的提问说的话,没有一句被记录,反倒是我没有说的话被记录了。我提出异议说,材料上的内容与我说的不一致。但其中一位工作人员说,别担心,不可能仅凭这一纸笔录去定性的,这不都有全程录音录像的么?我想了想,觉得也是,于是就在材料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假如某“大爷”不是市级官员,而是一般干部,会有能力组织一个由市级层面的联合调查组对我进行审讯式“谈话”?这不很明显的公权私用,滥用公权力来达到“收拾”我的目的么?后来,我通过找律师咨询才明白,倘若被那啥了,他们是不可能提供对我有利的录音录像资料的,而一定会仅以对我的询问笔录作为证据,到那时想有现场的录音录像作为为自己辩护的证据,想也不要想,我被可能涉及的两项罪名分别是诽谤和寻衅滋事。这和今天的“马树山案”如出一辙。


        但这里要明确的是,正如老干部马树山,即使对县委书记构成侮辱诽谤,依照法律程序,应当由县委书记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为啥侮辱诽谤案件属于自诉案件?是因为这是私人恩怨,不能让公权力过多干涉,应防止公权私用和打击报复。而我仅仅是写了几篇文章对某“大爷”进行调侃和戏说,就伤了“上峰”的面子。退一万步说,就算某“大爷”自认为被诽谤,这也是个自诉性案件,也只能是他自己去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而不是通过其官位压人,然后由市级层面组织力量对我进行训诫,他们的这种行为是藐视法律的,是滥用公权,不仅混淆了个人权利与公权力的界限,也严重损害了公众对公平正义的信任。动用公权力干预自诉案件,在那一刻,法律成为了他们掩盖其丑陋的手段,沦为权力的帮凶。


        其实一直以来,我对写官员的文章都比较谨慎,会对获悉的内容反复求真证实。熟悉我的网友们也都知道,我曾经说过,这些年凡是我发文怼过的官员没有一个到后来没有落马的,但反过来的是,凡是被点赞的,没有一个不是至今也都还在岗位上为人民服务。尽管如此,我还是被勒令删除了涉及某“大爷”的所有负面文章。那次对我的“谈话”的目的很明确,意指我的文章对某“大爷”构成诽谤,我写文章属严重影响本地形象的行为,属于寻衅滋事。竟然动用了公权力,还不都是因为某“大爷”身处高位的缘故,人家可是市级领导呢,由此可见,滥用权力,打击报复都到了何种地步。


       舆论监督是社会公正的守望者,是法治的推进器。它对于维护公众利益、促进社会进步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这无疑是对舆论监督的一种限制和打压,与新闻观相悖。更令人震惊的是,他们竟然动用公权力“收拾”人,这是对一个公民言论自由的粗暴干涉,涉嫌公权私用。迁西马树山举报案说明,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并不坚固。要知道,这还是举报人系“正科级退休干部”、屡次获得荣誉称号在当地小有名气之人,换成普通人去举报当地领导,岂不是“被刑事”更是不在话下?而我也是因为写文章,而招致被训诫。要不是某“大爷”后来落马了,还不也和这马树山一样的遭遇?


       想想都觉后怕。记得当时有一位工作人员好像对我的审讯特别上心,似乎要为某“爷”立一个大功一般,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在权力面前跪着,在同类面前挺着,他那个刻在其骨子里的对上的谄媚和坏到极点的嘴脸与扭曲,至今都印象深刻。幸好,几天后,某“大爷”被官宣接受纪检监察调查,我才因此而逃过一劫,被深刻“谈话”这件事到后来也就不了了之。


       倘若没有那“一声断喝”,马树山就进去了。这“一声断喝”是啥?是舆论监督,是法治的天空。当权力不受约束时,所有人都会遭遇不幸,最后被定罪量刑,也不是什么意外。倘若没有那一声断喝,没有一个人是安全的,世间只要还有不公平的存在,就一定有一天会落在自己头上。


       没有人可以活成一座孤岛,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它正为你敲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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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1-20 15:25
冉某某等人又要叫你写保证书,保证不在网络上发言,保证不和某人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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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20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者 发表于 2024-1-20 15:25
冉某某等人又要叫你写保证书,保证不在网络上发言,保证不和某人交往………

正常噻,现在差不多都是一个季度签一回字了,承诺书哒

发表于 2024-1-20 15: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1-20 16: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1-20 16: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前几年,我实名举报岳池县房地产领域不正之风。害怕我的个人信息泄露被打击报复波击妻、儿。没胆再往深处走。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1-20 17:36
传唤恐吓被迫写保证书不准在网上依法发言,是哪里的法规政策制定的?

发表于 2024-1-20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哦和,沙发也丢了,你们动作太快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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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20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者 发表于 2024-1-20 17:36
传唤恐吓被迫写保证书不准在网上依法发言,是哪里的法规政策制定的?

现在依然如此,这样的事一直都在发生。

发表于 2024-1-20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巫勾凯 发表于 2024-1-20 16:44
前几年,我实名举报岳池县房地产领域不正之风。害怕我的个人信息泄露被打击报复波击妻、儿。没胆再往深处走 ...

怕打击的想法是错误的哦,不支持!怕我们群众还来不及呢,打击?攻击就是最好的防御,呵呵
要勇于站出来,后面有千千万万个群众!一个出来清晰一点空气,世界不是不要太美好了?!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1-20 18:29
不是每个含冤入狱的人都有这般幸运,被媒体关注到的永远是少数,媒治是靠不住的,它本来也只能是法治的补充。法治缺席,媒治挑头,这是很悲催的。媒体虽然也还不少,但真正愿意和敢于做新闻的媒体少之又少,每天的新闻爆料线索能真正成为新闻被报道出来的,更少。法治才是一个社会的唯一出路。但如何才能实现法治?每个人都该努力,这位老干部努力了!勇敢地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是为社会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1-23 08:21
持续关注

发表于 2024-1-23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者 发表于 2024-1-20 18:29
不是每个含冤入狱的人都有这般幸运,被媒体关注到的永远是少数,媒治是靠不住的,它本来也只能是法治的补充 ...

我们要相信群众,也要相信政府,更要相信法制!这和幸运没有关系的!违法必究!这是我党历来的作风!
如若,我们县委书记,就是市委书记有粑粑,有真凭实据,
我第一个站出来!来!开启举报模式!
每个人敢于站出来,它们只会躲在阴暗角落里的!


发表于 2024-1-23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权 力不关进制度的笼子。每个人都会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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