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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致: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经你局高度重视,进行调查核实的回复评为标准回复模板行不[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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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9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发布了一篇名为“对于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拖车的7个疑问。 ”的帖子,
网址为:https://bbs.mala.cn/thread-16499558-1-1.html经过你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经专人撰写后,再经过你局高度重视,相关领导查阅同意后,作了这么一个回复:


你什么要回答我问题?肯定是经过你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后的结果。在上学的时候老师就一再教导我们说:“答题的时候一定要解题,一定要先看清楚问题再回答, 不要答非所问”。然而这个问题是什么呢?问题就是对你局拖车的7个疑问,你回答了几个?认真一看,只回了一段话,观内容算是回复了二个。你回复帖子的标题叫“对于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拖车的7个疑问”的问题的处理回复,你回复了上面二个半问题,还有4个问题怎么不回复呢?是经过你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后,决定不回复另4个问题吗?还是回复人员把另4个问题的回复误删了呢?

一、详看回复可以得知道你局经过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后明白了你局回复的内容有:
一是具有对辖区内违法停放车辆行为的查处职权,
二是西城执法中队只有一辆拖车,每天对辖区重点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依法拖离,可以理解为其他的车还没来得及拖。

二、回复了不算的“在车尾告知车辆被拖离和留下联系方式”,请问这个车尾是哪里?
是车的尾部吗?车都被拖走了,当事人在哪里去看车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重点是什么?重点是及时告知当事人,你们及时告知了谁?在地上写了个电话号码,我看你是及时告知“土地公公”。毛主席说共产党人都是无神论者,所以不要告知“土地公公”,要告知当事人。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你们处罚违规停车,为什么不处罚20元或50元或100元或200元,为什么要处罚150元,问:这个处罚的标准是什么?裁量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经过你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后决定不回复,明白这二个是什么到底是个什么?

四、处罚决定书上的两名执法人员,蒋某和吴某,执法证尾号为37和36,这两位执法人员在拖车现场是否应当在场,请用你们的执法记录仪出示现场照片或视频,问:如果这两位执法人员不在现场而处罚决定书又是他两的名字,算不算是程序不合法出具的无效处罚决定书。这个问题经过你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后决定不回复,这个这个问题不好答复。

五、打电话到6925878询问对方是哪个部门把我车拖走了,接电话的女同志回答到:这里是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午1:30到**路**号十四中队来取车,因我不是本地人,对这女同志说的**路**号出没听清楚也没记明白,只记到了一个“十四中队”,让这女同志再说一次,于是就很不耐烦的说到:你打车嘛,开导航嘛,于就是挂断电话了。问:大厅工作的三“心”服务,:“热心、诚心、耐心”,体现在何处?这个问题经过你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后决定不回复,这个这个那个的也不好答复。

六、在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大厅里问了两名工作同志,你们要拖车要罚款,哪用这么麻烦,直接给我车上贴个罚条,我自己就去交罚款了,这样你们不用拖车,车主也不用跑路,这样两全其美,双方都方便,岂不是更好?这两名工作避而不答。问:那两名工作同志避而不答的问题,请给一个答复。这个问题经过你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后决定不回复,这个这个那个的也不好答复。

七、经过你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后决定回复“如果存在其他疑问,请携带相关资料到解放街46号进行咨询和反映”。请问这是个什么地方我不知道,不知道的地方能不能去?肯定也不能。
请你局高度重视,进行调查核实后回复一下,如果存在其他疑问,到什么路多少号,是什么 单位,到单位的哪个部门,办公室是在几0几,去了找谁反应问题,联系电话是多少?

最后,我相信贵局的各位领导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都是会解题答题的,上一个回复7个问题答复了2.5个,满分100分计算可以得个30分不过份吧,希望各位领导再次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后回复这次只有5个问题了,向广大网友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我是个咬卵将,没有得到这几个问题相对应的回复,我会一直上访。


QQ图片20230526205510_.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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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6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网友反映“致: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经你局高度重视,进行调查核实的回复评为标准回复模板行不”的问题的处理回复

胥乱虾网友:
       您好!您于2023年5月29日反映“致: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经你局高度重视,进行调查核实的回复评为标准回复模板行不”的问题已收悉,现就您的疑问进行以下回复:
       一、“回复了不算的“在车尾告知车辆被拖离和留下联系方式”,请问这个车尾是哪里?”
       因您本人未在现场,所以我局拖车执法人员在拖离违停车辆时将联系电话使用粉笔写在车辆尾部地面上,方便车主进行联系。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你们处罚违规停车,为什么不处罚20元或50元或100元或200元,为什么要处罚150元,问:这个处罚的标准是什么?裁量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经过你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后决定不回复,明白这二个是什么到底是个什么?”
       因您违规停车位置位于青年街和府街交界处,道路狭窄,车流量大,容易造成交通堵塞,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对你违停车辆的行为处罚150元,在法定范围内。
       三、“处罚决定书上的两名执法人员,蒋某和吴某,执法证尾号为37和36,这两位执法人员在拖车现场是否应当在场,请用你们的执法记录仪出示现场照片或视频,问:如果这两位执法人员不在现场而处罚决定书又是他两的名字,算不算是程序不合法出具的无效处罚决定书。这个问题经过你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后决定不回复,这个这个问题不好答复。”
       我局单独设立违章处理室对全局拖移车辆进行集中处理,由正编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处罚,您所指的蒋某和吴某都是具有执法资格的正编人员,程序合法。
       四、“电话到6925878询问对方是哪个部门把我车拖走了,接电话的女同志回答到:这里是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午1:30到**路**号十四中队来取车,因我不是本地人,对这女同志说的**路**号出没听清楚也没记明白,只记到了一个“十四中队”,让这女同志再说一次,于是就很不耐烦的说到:你打车嘛,开导航嘛,于就是挂断电话了。问:大厅工作的三“心”服务,:“热心、诚心、耐心”,体现在何处?这个问题经过你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后决定不回复,这个这个那个的也不好答复。”
       我局违章处理室人员在电话中以明确告知你取车地点和位置,至于您是否听清也未明确告知我局接电话人员,让您使用导航是一种最优的引导方式。
       五、“在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大厅里问了两名工作同志,你们要拖车要罚款,哪用这么麻烦,直接给我车上贴个罚条,我自己就去交罚款了,这样你们不用拖车,车主也不用跑路,这样两全其美,双方都方便,岂不是更好?这两名工作避而不答。问:那两名工作同志避而不答的问题,请给一个答复。这个问题经过你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后决定不回复,这个这个那个的也不好答复。明白这二个是什么到底是个什么?”
       因您违停处位于青年街和府街交界处,极易影响其它车辆正常通行,造成交通堵塞。为确保道路畅通,排除安全隐患,我局依法对此处违停车辆采取拖移方式进行处理。
       如您还存在其他疑问,请您携带相关资料到南充市顺庆区解放街46号西城街道办事处一楼西城执法中队进行咨询和反映,电话:0817-2282203。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回复。
                                                                                                                  
                                                                                                                              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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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9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分析的很透彻。
发表于 2023-5-29 23: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安琪拉(匿名发布)
安琪拉(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3-5-30 07:10
楼主,昨晚因为工作原因,邀请了顺庆城管的几个中队长吃饭,强调下是因为工作原因,没有利益输送,和他们仅仅都是一面之缘和萍水相逢。说真的,从和他们聊天中,确实不太喜欢他们,不是一路人,整体素质和体制内其他系统的相比,要差很多。
和他们也谈了这个论坛

他们居然满口胡话,说论坛经常发帖举报他们的网友是傻x,是小丑

发表于 2023-5-30 07: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3-5-30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城管不配用“综合行政执法局”几个字!

发表于 2023-5-30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3-5-30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5-30 10: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3-5-30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楼主| 发表于 2023-5-30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试一试

国院.png

发表于 2023-5-30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上一个发贴的刺头被行政拘留了10天,楼主,自求多福吧。你这样,很容易被定个寻衅滋事,判你几年你就老实了
mmexport1685459644727.jpg
发表于 2023-5-31 00: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交警还是挺好的,拍照先发信息叫去挪车,城管不得了,直接拉走,还没有联系方式。

 楼主| 发表于 2023-5-31 02: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上面有人说我寻衅滋事,我查了一下,我没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没有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没有敲诈勒索,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也没有辱骂城管执法人员和任何人,不构成寻衅滋事

发表于 2023-5-31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之一,全程视频录相,让城管提供。
不知火舞(匿名发布)
不知火舞(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3-5-31 09:06
你抬举他们了,他们整个局几乎全是法盲,过了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的都没有。
而且回复都是模板,第一段就是复制你的问题,第二段百度上复制粘贴国家法律法规,第三段如有疑问携带相关证件去他们某某路某某号查询办理。
最后还要感谢你对他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就靠这四段可以敷衍所有疑问和举报
成吉思汗(匿名发布)
成吉思汗(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3-6-1 15:57
怂包楼主,放弃了

发表于 2023-6-1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你上访一点用也没得,纯属浪费时间
发表于 2023-6-2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奥利给
高渐离(匿名发布)
高渐离(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3-6-3 17:54

关注有啥用?还南充第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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