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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违者罚款150元!涉及威远这些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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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5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扩散周知!!!

2023年5月15日起

威远县连界镇这些街道

将进行电子抓拍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

处罚款150元!!!

威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重新启用连界镇街道

交通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有效遏制驾驶人不规范停车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威远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威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重新启用连界镇30处路面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交通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系统抓拍的时间、地点、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

1.抓拍时间:

每日8:00至20:00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但机动车在路口及导向车道内、机动车车道内违反规定停放影响交通的,在人行横道、公交站(亭)限停区内违反规定停放的,将不限时抓拍。

2.抓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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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抓拍的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

4、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3条第2款。

二、启用日期   

2023年5月15日起,上述电子抓拍设备对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对被抓拍并确认违法行为的机动车进行如下处罚: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处罚款150元。

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法驾驶,给全县人民提供一个更加安全、文明、和谐、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

特此通告

威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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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5-15 16:32
这下该你发财了。安那么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5-15 16:33
不多不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5-15 16:33
哈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5-15 16:33
只收钱,那个路当真不修一下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5-15 16:34
不多不多也就差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5-15 16:34
在不上点强度,任务完不成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5-15 16:35
不修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5-15 16:36
那就没地方停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5-15 16:37
那就多设点停车场撒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5-15 16:38
还是多向淄博学习!多为老百姓着想!罚款不是出路!现在这社会老百姓已经很不易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5-15 16:39
又整这么多生财器,吃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5-15 16:39
不要只是限于某个镇进行抓拍。应全县进行。违规调头,停放的也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5-15 16:39
纯属利益机构,何谈为人民服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5-15 16:42
路不修!停车场不建!真他妈无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5-15 16:43
发财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5-15 16:47
不抓点,怎么挣钱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5-15 16:49
伤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5-15 16:51
6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5-15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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