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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咨询一下武胜税务局:宅基地房占用首套房名额吗?[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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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9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武胜农村有宅基地老房子,家庭没有其它房屋,近期宅基地将要由老证换为新证,以前国家规范是老证只有土地证没有房屋证,因此老房管所查询不到房屋信息,我在县城买商品住宅的话,税务局是算首套的(比如契税、个税等便宜一些)。但是马上换新证了,新的不动产证上面会注明宅基地,但是,这里出问题了,房管所(即现在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能够查询得出我这套宅基地房了,请问,我后面再在县城买商品住宅的话,算二套房了吗?听说有人在试点区先办新证了,再买房就被算了二套房,划不算啊!(或者反过来说,大部分人可能都是这样:家庭在武胜农村有宅基地老房子,家庭只有一套县城商品住宅房屋,假如要卖这套商品住宅房屋,以前税务局是算首套的,契税、个税也便宜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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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9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群众您好!
  您于2023年4月19日在“群众呼声-四川网络问政平台(麻辣社区)”发文咨询宅基地房是否占用首套房名额,现为您答复如下:
  居民购买住房,农村宅基地房屋因不能上市交易而不算入首套房,所以个人购买房屋时,农村宅基地房屋不计入房屋套次。当个人出售房屋时,满足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才能减免个税,如果出售房屋时名下拥有农村房屋,就不满足“唯一生活用房”的减免条件,就不能享受个税优惠,因此出售时农村宅基地房屋记入个人拥有房屋套次。
  如您有更多疑问,可来电(0826-2612366)或前往武胜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咨询,税务人员将竭力为您答疑解惑,祝您生活愉快!




                                                       国家税务总局武胜县税务局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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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9 16: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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