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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请大家关注[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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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8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大家关注:广安市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应急指挥场所设施和基础支撑系统招标,中标单位虚假应标,评审专家不负责任评标,请政府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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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9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广安市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应急指挥场所设施和基础支撑系统采购项目)的关注。按照政府采购质疑投诉程序,该项目相关供应商已向相关单位提出质疑,目前正在办理当中。欢迎后续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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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21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部分评审专家都是广电系人员,存在专家操作项目嫌疑,请相关部门严格查实招投标乱象。据传专家熊某在当地私自开设公司且长期通过专家身份干涉项目,从中谋取利益。 图片1.png 图片2.png 图片3.png

发表于 2023-4-23 17: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3-4-26 11: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3-4-26 11: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3-5-18 19:03
图片1.png 图片2.png 图片3.png

该项目多次变更,请相关部门严查虚假应标单位,制止招投标乱像。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1、第六十八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一)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骗取中标;
(二)3年内2次以上使用他人名义投标;
(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四)其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3-5-25 17:55
持续关注,严厉打击虚假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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