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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户政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
提升户政便民服务水平
隆昌市公安局户政窗口新增开通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省内通办”业务。
受理对象
申请时未满16周岁、在隆昌市内居住、就学的川内户籍人员。
受理条件
申领人及监护人已在隆昌市范围内办理居住证或已登记为实有人口。
所需材料
1. 需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 受理对象的《居民户口簿》(与监护人同户的);不在同一户口簿时,除受理对象的《居民户口簿》外,还须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监护关系材料;
3. 代办的监护人签署承诺书(办证窗口填写)。
受理流程
1. 符合条件的群众由监护人陪同到实际居住、就学地的派出所户政窗口或隆昌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窗口办证点办理;
2. 业务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并签署承诺书。
工本费收费标准及申领时限
1. 免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2. 在公安机关领取,申领时限为30个工作日。
各户籍窗口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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