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发改局:
澜湖郡小区位于原协兴园区曙光路,2018年12月开发商与四川金科鼎恒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洋房2元/月/平方、高层1.8元/月/平方。2021年7月原协兴发改核定澜湖郡小区前期物业服务费1.5元/月/平方。原协兴园区发改于2022年8月撤销,相应职能属贵局管辖,对澜湖郡小区前期物业服务费核定提出以下疑问:
1、澜湖郡前期物业服务费签订时间为2018年12月,合同开始执行时间为2018年12月,澜湖郡前期物业服务费是否应该遵守2014年广安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广安市前期物业服务费实施细则》的规定:有电梯的高层住宅一级服务前期物业服务为1元/月/平方——1.2元/月/平方?《广安市前期物业服务费实施细则》废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
2、核定依据是什么?2020年11月1日实施的《广安市前期物业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住房前期物业服务费按照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县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政府指导价,并定期公布。协兴园区是否制定并公布指导价?如有,请公布。
3、2021年广安区公布的《关于调整我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适用范围:广安区城区范围内(不含协兴园区、枣山园区)。原协兴园区发改部门2021年7月核定的前期物业服务费能适用广安区2021年12月广安区的规定?
按照2014年《广安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的规定,澜湖郡小区一级物业服务费最高为1.2元/月/平方,2021年7月核定的是1.5元/月/平方,超最高标准25%,一个平方一月多3角,一户人家一月多40元左右,一年一户多500元左右,全小区1200户左右,全年物业公司将多收取60万元。
不要说现在澜湖郡小区属于广安区管,就应执行广安区现在的价格,照这样说的话,你们是不是让全广安区以前的小区都按1.5元/平方缴纳物业服务费?以前购买的房子都按现在的价格来重新计算房价?
依法依规的行为老百姓自然遵守,不依法办事只有被老百姓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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