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省纪委领导您们好!我是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原合江县一航司下岗失业职工邹开彬。系合江县兵群船舶停靠服务点“合江停泊2号趸船”的合法经营业主。现再次反映我趸船被强行取消后,如今在恢复办理趸船手续过程中,被相关部门设路障迟迟不能办理的事情。 2019年,我的停泊趸船被合江相关部门以在珍稀鱼类保护区等为由,强行和我签订补偿协议后销毁,所得补偿款还不足我船体造价的三分之二,另外我投资几十万元的配套设施则一分钱没有赔偿,直接给我造成了一百多万元的经济损失,至今都还债务累累,导致我一家5口人生活非常困难, 对我造成严重损失一事,几年来我向中央、省级相关部门反映后,中央相关部门批示:1、邹开彬经营的“合江停泊2号”趸船及停靠服务一切手续齐全是依法合规的;2、根据国家政策要对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办企业给予优先优待;3、“鱼评”只针对海上打鱼,趸船是对外停靠服务,无动力、无污染,与珍稀鱼类保护无任何关系。4、长江航运船舶停靠的服务点是解决过往船舶的安全运行问题,利国利民。 5、邹开彬反映的问题向县交通运输管理局、海事部门申请办理。 中央相关部门的批示可谓清楚明白,这完全就是合江个别地方部门乱作为对我造成的重大损失,按理应该立即纠正,恢复我的趸船服务点。 可我近期虽然向合江交通部门递交了打船的书面申请书,可至今仍然没给我任何书面答复。被逼无奈之下,近日我到中央交通部等部门去反映后,合江交通局蒲中平,符阳街道冯伟委员等来找我,冯伟委员说已经请示了合江交通局钟副局长,钟副局长已经表态,答应让我把申请写好,将派专人为我办理趸船审批手续,让我配合他们办理。 合江交运局于3月1日,会同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自规局、符阳街道等单位,在和我进行沟通交流后,过了几天,就安排专人陪同我到泸州市航务局,咨询了趸船审批相关业务办理流程等事务。 在咨询后,泸州市航务局拿了一张港口码头建设主要审批手续汇总表,称要按上面的流程办理。 我们拿来一看,上面至少列举了35个审批项目,涉及需要向中央、省、市等20个左右部门审批同意。 我们下来后,找相关评估公司问了下,只是做相关评估报告都需要一百万左右,而且评估公司讲花了一百万做评估报告拿到发改委去,还不一定能通过发改委立项目。 对这个情况,我们认为这完全是相关部门在故意设置障碍,首先我们是向相关部门申请恢复被强拆的趸船,不是重新申请建设码头港口,我们通过了解得知,投资上千万上亿的大型码头建设,才需要发改委等立项审批,而我们只是一个停靠服务点,也只有一个趸船。而且在岸上也不需要修建大量像码头港口那样的固定设施,我们的服务点规模很小,就如同在市场上摆个小摊位一样。且原来我们在趸船所停泊的位置,已经经过海事局,水务局等下文件进行了相关审批同意,还做了环境等评估报告。就是在清理检查非法码头时,水利部长江委员会的相关工作人员,在看了我们的手续时,都认为我们的趸船,是合江的趸船手续最齐全的。 相关部门称要设立趸船,需要按港口码头建设的流程进行审批,可让人奇怪的是,在去年我们向中央反映后,在江阳区黄舣镇长江边上,很快就获批了一艘和我们一样性质的停泊趸船,在开展对长江过往船舶进行停靠服务,并且也在收取费用。这艘趸船在审批时,根本没按泸州市航务局所列举的那几十种审批程序办理,也能轻易获得在长江边上停泊,难道里面有啥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 在最近召开的总理记者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强上强调讲:“各位公务人员,一定要牢固树立发展意识,服务意识,特别是我们有关部门,在履行审批、监管等职责的时候,不能只踩刹车,不踩油门,不能只设路障,不设路标,凡事要更多地做“应不应该给他办”的价值判断,不能简单地做“可不可以办的”技术判断,我们坚决反对一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真正做有创造力的执行者。” 我们的这次趸船审批,就遇到了总理讲的审批部门不顾现实需要,只顾踩刹车和设路障,把办理一个小的停泊服务点,乱作为按港口码头建设程序来让我去办理,造成我们趸船手续迟迟不能办理,无法为长江众多过往船舶提供安全停靠服务。而和他们有啥特殊关系的来办理,就踩油门开绿灯,一路顺风很快办理。这就是典型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失去了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官僚主义严重,甚至其中应该还有腐败问题,这些需要引起省纪委部门来重视查处,不能让这些不作为乱作为的腐败问题,影响社会风气,在泸州继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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