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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国家电网南充供电公司:光彩大市场改成一户一表收改造费吗?[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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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3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充光彩大市场积极的响应政府号召,让商家得到实惠,决定对光彩大市场改成一户一表一卡,直接由电网按电价目录结算,但改表产生的费用众说纷纭,请南充市供电公司以省市发改委的文件为准,给大家普及一下这项惠民政策到底收费不收费,收多少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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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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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4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电力客户:         商业合表用户改“一户一表”出资原则:坚持“谁主张、谁出资”的原则,由客户自行承担由于分户业务引起的供配电设施建设费用。请留下您的电话我们与您联系,或咨询24小时值班电话2273622。
                                                                                                       202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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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3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现在浑水摸鱼的人多,趁机捞钱的不少。

发表于 2022-9-23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革委早几年就有规定,可以在网上找

发表于 2022-9-24 07: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9-24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物管口头上说要收3000又不出示依据,搞的大家不明不明白。这个改造也应该是供电公司安排有资质的单位施工,要收也是供电公司收,不是物管中间商赚差价。

 楼主| 发表于 2022-9-24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992023 发表于 2022-9-23 18:05
发革委早几年就有规定,可以在网上找

我杂找不到?能否麻烦老师能否帖出来一下?

 楼主| 发表于 2022-9-24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健是怎么收要有依据,不能随便吼价,这不是买菜自由定价。

 楼主| 发表于 2022-9-24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代号007 发表于 2022-9-23 17:32
关注,现在浑水摸鱼的人多,趁机捞钱的不少。

就是

 楼主| 发表于 2022-9-24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参考此回复,光彩大市场本来就是一户一表,只是升级成智能表,并移交供电公司管理,是否应该免费?
[size=1.5em]回复时间: 2014-09-19 12:44
[size=1.5em]“匿名”网友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宏建书记留言,反映智能表换取收费问题的留言,现回复如下:
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2617号文件规定:“一户一表改造过程中,电网经营企业不得再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改造费用。”客户对“电表改造费用”这句话存在理解偏差。一是“电表改造费用”是指智能电表换装所产生的电表费用及人工等费用,而并非各级物价部门逐年出台的“一户一表改造费用”。同时,电表属供电企业资产,是供电企业提供给客户使用的计量装置,而在智能电表换装的过程中我司的确从未收取过费用。因此,我公司从未收取过“电表改造费用”。二是我公司在组织推进“一户一表”改造时,合表用户按照物价政策文件或工程预算委托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对存在隐患和瓶颈的用电设施实施改造,达到分户供电、安全用电的条件。对于经改造符合条件的,电网经营企业安装电能计量表计,实现抄表到户。在此过程中,用户自愿委托了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并签订了施工合同,仅收取了“一户一表”改造的表后线费用980元/户,而并未收取所谓的“电表改造费用”。
根据您的表述客户判断,您所谓的“有的地方”改智能电表一分都不收,这样的小区应该原本就是一户一表客户,我们现在是免费为户表客户升级智能电表。而客户是合表用户,收取其“一户一表”改造的表后线费用980元/户,而并未收取所谓的“电表改造费用”。
(二)客户所在小区进行户表改造的收费依据?
本收费标准是严格按照南充物发[2008]238号《南充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我市市辖三区破产改制企业和问题小区生活用电“一户一表”处遗改造工程收费标准的批复》上并按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每户980元来收取的。
现执行的“一户一表”改造费用标准也是市供电公司与顺庆区政府共同协商而定(以南充市顺庆区政府会议纪要为准),虽执行的是2008年南充物价局定的收费标准,由居民仅出资980元/户,而其余部分(特困户,低保户、五保户等)不收费,由顺庆区政府财政补贴。因此,此次“一户一表”改造费用的优惠的举措也是供电公司与政府在本次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体现。
您在留言中谈到东南街道办事处和物管张贴一张公告说必须每家按平方收取费用【90平方以下收980元,90平方以上收1280元】,经我司与东南社区主任胡主任以及西湖民居小区物管苟先生沟通,均表示2014年5月7日,物管处收到改造号召后,翻看以前的价格文件以物管处的名义贴出了这样的告示,但张贴告示的第二天(5月8日)为了核实收费标准,苟先生专门到石油西路供电营业厅进行咨询,供电部门告知按照南充物发[2008]238号《南充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我市市辖三区破产改制企业和问题小区生活用电“一户一表”处遗改造工程收费标准的批复》,目前无论客户住房面积大小,均按照居民出资980元/户受理。于是该小区物管按照供电局要求,对95户居民实行的是每户980元的收费标准。
(三)房管所施压交钱的解决情况
我司向东南社区街道办胡主任沟通得知,西湖民居95户合表用户,其中12户为公租房租户,有11户缴了980元的户表改造费用。目前,房管一所已核实清楚情况,将这11户居民缴纳的980元钱如数退还。
四、下阶段工作建议
对居民住户实施一户一表,由供电企业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是一项民心工程。对客户所反映的这类在建设之初未实施一户一表的“遗留问题”小区,按“处遗方式”给予解决。即,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或所有住户提出一户一表改造申请,并按照南充市物价局批复的一户一表改造标准实施改造;在完成一户一表改造后,由供电企业抄表、收费、服务到户,由此解决内部分摊电价高、线路隐患突出等问题。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楼主| 发表于 2022-9-24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本人说法有误,光彩市场不改造成一户一表,是升级智能电表,本人特此更正,本深表歉意!

2020年优秀版主 2014年度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22-9-24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坚持“谁主张、谁出资”的原则

 楼主| 发表于 2022-9-26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嘉陵供电公司 发表于 2022-9-24 10:42
尊敬的电力客户:         商业合表用户改“一户一表”出资原则:坚持“谁主张、谁出资”的原则,由客户自 ...

回复含糊不清,意思商业一户一表用户就不用收费?作为专业人士,光彩市场是不是一户一表,是否应该免费为何不作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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