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4日,患者因胃部不舒服,在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的消化内科的黄涛副教授处就诊,诊断结果(功能性消化不良)建议门诊检查(胃镜检查)并且开据了电子胃镜,及胃镜检查时的用药(盐酸达克罗宁胶浆)也就是医生口中的消泡剂,当天上午11时左右,患者在胃镜室接受了胃镜检查,在胃镜检查的过程中,医生告知已经出血,并且终止了胃镜检查,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医生并没有给患者解决出血的问题,而是告知患者,出血是正常的,并且纷纷在就诊单上签字,黄涛副教授签字后,医生指导患者在门诊的12号窗口退回了全部的费用!!!
试问,老百姓哪里有这么好的好事!!!
第一:在医院已经就诊还可以退回挂号费!!!
第二:患者已经口服了医院的药物,为什么可以退药费!!!
第三:医生已经为患者作了检查,为啥还可以退回检查费!!!
在此,需要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答复,凭啥可以把全部的费用退还给我!!!
就因为你是一个很大的单位,出事之后,把钱全部退了,就可以了之!!!
作为医务工作者,救死扶伤,白衣天使,“人命关天”你们不懂吗?还是说,反正不是你的命,关你屁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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