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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政府人员犯了错,百姓能否讨回公道?[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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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7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在小元乡从事种养殖业,在此期间,与我同乡的一位低智商男性,名杨桃林,他爷爷多次请求我收留他,予以生活保障,我鉴于他家境贫寒,父母双亡,还有年幼的弟弟妹妹上学,最终同意了他的请求。
     杨桃林一直于我农场居住,在今年3月14日,中午12点左右,发现他在我农场附近废弃砖厂内的水坑里溺水身亡。该砖厂由于环保问题被关闭,后又被南部县林业局主任马勇承包用于白杨树半成品加工,其承包范围包括死者溺水的水坑,该水坑面积4亩左右,马勇向砖厂承诺会尽快将其回填复耕,但其并未履行承诺,遂导致杨桃林在其中溺水死亡。死者家属要求我承担死亡后的所有费用,我向律师咨询,其告知我,死者死后的赔偿应由该水坑承包方负主要责任,但马勇并未作出相应回应。小元乡委托大桥镇政府进行调解,大桥政府作出调解方案大致为小元乡政府和马勇赔偿4万元,本人赔偿8万元,大桥镇政府出于人道主义补偿1万元。对此协议,我存有异议,但迫于我在小元乡进行种养殖业,最终同意,死方家属要求由我将赔偿款收齐交于他,我向小元乡政府和马勇收赔偿款, 小元乡政府与马勇拒绝赔偿。
      现死方家属经常以打电话、上门等方式催促我给他赔偿款,导致我精神压力大,夜不能寐。我多次找小元乡政府希望他调解我和马勇赔偿死方款问题,但小元乡政府一直未作出正面回答,其后我又向多个平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求助,不知道是否因为马勇为政府人员,还是其他原因,我的求助均未得到解决办法。
       现我请求政府领导为我们百姓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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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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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27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
经调查核实:
第一,死者生前与你属于个人雇佣关系,你作为雇主对死者负有监管责任。
第二,经调查群众核实,该水坑系你与马某口头协商调换土地使用,且该水坑由你自己抽水蓄水用于养鱼。
第三,小元乡人民政府本着事发在辖区内,积极参与了死者打捞,尸体转运等后续安置工作,且多次联系大桥镇人民政府、大桥镇金仙村及死者家属和你一道进行调解。你与死者家属已达成赔偿协议,协议内容不涉及小元乡人民政府。
第四,你与马某关于连带赔偿责任认定的问题,协商无果,建议你走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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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1)

 楼主| 发表于 2022-6-3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元乡政府回帖人员,你好,你在现场听到我与马勇的口头协定吗?你亲眼看见我在养鱼吗?你看到我往里面抽水了吗?希望回帖时你有实质性的证据,你和林业局主任马勇一直诽谤污蔑他人,你们官官相护,难道当真应了那句古话,民不与官斗。百姓与政府官员发生了矛盾纠纷,难道就没有地方伸冤了吗?希望所有的网民为我们伸张正义,所有的政府官员为我们主持公道。

发表于 2022-6-3 15: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部小元乡政府 发表于 2022-5-27 16:53
网友你好:
经调查核实:
第一,死者生前与你属于个人雇佣关系,你作为雇主对死者负有监管责任。

你回复好歹也打印出来盖个章嘛!专业点、

 楼主| 发表于 2022-6-11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有人站出来说句公道话。谢谢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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