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中午收到学校发来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告知单》(五年级)
通过自己的解读情况如下:
1、我居住在青羊区文家场精诚花园,已办理了居住证(劳动合同、保险等证明均有),但由于房子属于小产权房,不能按照规定的条款进行备案。 请问一下相关部门:我居住的房子是否是合法的?
2、告知单里面一条:租住房屋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用途为住宅)
就这么一个条款本人通过电话咨询了一下部门:
青羊区教育局、
成都市房管局,
青羊区办证中心,
文家场街道办理房屋备案的
得到的结果就是一句: 这是上级规定的,我们也没有办法。
还都给我提供解决办法,你去租能备案的房子,
请问一下相关部门: 我3千的收入,租能备案的房子需要2千,租赁现在这种小产权房就1千多,如果你是我,你怎么选择?
房管局说:我是按上级要求审核资料.
教育局说: 我是按上级要求审核资料.
社区也说:我是按上级要求审核资料.
学校也说:我是按上级要求审核资料.
请问一下这个上级是谁??
请问一下成都市教育局、青羊区教育局:
1、居住房子能不能备案会影响到孩子读书写字还是身心健康?
2、是否是居住商品房就能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
3、就目前我这种居住方式,如何才能让孩子在居住地能公平接受9年义务教育的权力。
4、能否取消:租住房屋者: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用途为住宅)这一条款。
最后感谢麻辣社区提供的诉求平台。
感谢智能部门能为我解答和解决我孩子明年升初的读书问题。
谢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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