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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职工医保家庭成员门诊共计[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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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单位职工,交纳了职工医保,我家庭成员参加了居民医保,现在我把家庭成员添加为医保亲情账户,南充实现家庭成员医保门诊共享没有?如何使用门诊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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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7 18: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ym21251”网友你好。关于“ 职工医保家庭成员门诊共计”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1〕85号)规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由政府开展的与医疗保障相关的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同时,需特别提醒的是: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请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南充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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