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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市政广场成了遛狗场:可别让“安阳恶犬伤人事件”在南部上演[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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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1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南部县政府的市政广场,每天早上晨练的人们,都会发现很多养狗人士,在草坪、广场或人行道路上遛狗,很多都没有牵绳,包括一些大型猛犬,吓得路过的老人,小孩四处躲避,导致过往群众怨声载道!    请有关部门管一管,可别酿成安阳“恶犬伤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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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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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4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政府广场遛狗未牵绳,有安全隐患问题已知悉,我局高度重视,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应的问题属实。根据《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第九条“犬只必须拴养或圈养,拴养犬只的绳链不得超过三米。除司法机关因侦查需要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带犬进入公共场所。”以及第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在疫点饲养犬只,或在疫区、狂犬病防护带未经批准饲养犬只,或未按规定拴养或圈养犬只,或非法带犬进入公共场所,在城市(城镇)、工矿区、港口、码头、车站和机场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组织捕杀,并对责任人处以每只犬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其他地方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捕杀,并由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部门对责任人处以每只犬4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之规定,我局执法人员将在日常巡逻中密切关注遛狗未牵绳问题,一旦发现立即劝阻,并报公安机关处理。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您发现违法遛狗现象,请立即拨打110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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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1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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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1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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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1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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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1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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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1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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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1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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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1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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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1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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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1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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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1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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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1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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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5 13: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11-27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养狗应圈养,就是作不到。监管不到位,整的人心惶。

发表于 2022-10-12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部县有钱人多嘛,这样的状况,让城管叔叔们去收点费用,每一次处罚50元,保证很快就解决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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