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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近日,有消费者爆料称,自己在某拍卖网站上以7500元的价格,拍下了一辆原价20.4万元的二手奔驰车。随后卖家联系自己,称价格标错了,并希望消费者能退款。随后,双方就此事诉诸法庭。近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卖家被判赔偿消费者19万,目前已强制执行。
网友评论从买家、卖家、法院、合同法等多角度发表言论观点:
“ 低价吸引顾客流量的后果”
“卖家想用低价引流客源的同时该好好学学电商法”
“法院为啥要支持这种明显不合理的交易,希望卖家上诉”
“商业行为,不是儿戏,必须要自己为自己犯的错,买单!”
“ 既然是卖方系统出的原因,为什么要怪消费者?就该走法律程序”
“该不是起价7500每15万竞价一次,卖家自己的马甲在开拍瞬间竞价,奈何这次碰到手速快的人”
“但商家不能随意取消订单,或是要求消费者退款,而是要通过向法院起诉。具体能否撤销合同,需要由法院来判决”
“商家想炒作,又不愿意花钱,那如果价格拍到20多万以上是不是也说标错了”
“评论的人都懂常识不懂契约吧”
“作为一个在成都从事过二手车行业的人,一般标低价都是吸引顾客,玩脱了”
“商家都说了系统出错,正常人都会对这个买车价格表示怀疑吧,可见买家根本都没尽到注意义务,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连哪里来的买卖合同成立生效?凭什么支持买家呢?还是中院的判决,支持商家上诉。”
“但是有时候真的标错了,比如银行出了这种错误,不小心转错帐也会赔钱吗”
“闲鱼上这种低价吸流太多了”
“这种合同好像无效的,比如你去电商买东西 如果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电商砍单也是不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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