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底揭穿黑手们骗、压我们的谎言和套路
——给简阳市政府的第五封公开信
我们是四川省简阳市第一代土地管理人员,原本依法应聘在县农业局工作多年。1986年,我县初始成立土地管理局时,县政府行文把我们120人全部调进土地管理局工作,并依法委派我们担任乡镇土地管理人员。在我们工作期间,我县曾荣获全国十佳土地管理先进县之一及另外二次国家级土地管理先进局的奖状。但在1993年8月,我们却被县政府以“清退计划外用工”为名,一个不留地全部清退!
在2012年前后,我们调查到:
(1)县级以上政府从没有出台过“乡镇土地人员属于计划外用工(乡镇临时人员)并要全部清退”的法规。
(2)我们被清退后,县政府又另外安插238名新手顶替我们,并纳入乡镇编制。
(3)中央及我省在1986年至1991年间共出台8个要把已经依法受县政府依法委派的乡镇土地管理人员,用“安排入编”的方式入编在“乡镇政府机关人员编制序列”的刚性法规。
(4)我县其它部门的聘用人员,在1992年绝大部分均已依法入编。
(5)我县周边市、区、县的乡镇土地管理人员都已依法入编。
原来,我市前(93)届县政府采用欺下瞒上的手段对我们进行了残酷的政治迫害!究其原因是:我们当年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建私房的党员干部!
从2013年5月起,我们依法向地方及中央和我省的政府、各级纪检、人事、国土、信访等部门投诉,检举这一件全国国土系统有史以来的唯一冤案,并强烈要求市政府依法归还我们这批由县政府依法委派的第一代乡镇土地管理人员才有资格享有的合法权益:纳入“乡镇政府机关人员编制序列”!!!
对我们历尽艰辛长达八年又五个月的投诉,当今市政府及人社局至今拒不给我们一个具有县级以上政府法规的回复,反而长期坚持用以下的谎言和套路来骗、压我们!
一、编造的谎言:
(1)你们是乡镇自聘临时人员(计划外用工)。
我们回复:这是我们维权的核心问题之一!我们早已给你们出示了我们被招聘在县农业局工作的政府文件号及相应的文件证据以及中央、我省、县有关“乡镇土地管理人员”必须由县政府委派的法规政策,尤其是川委发1991年24号文件中“乡镇土地管理人员属于乡镇政府机关人员编制序列”的法规,已经明白、清楚、准确地证明了我们不属于“乡镇临时人员”!
(2)清退你们是“根据中央、省、市的有关精神”。
我们回复:这是我们维权的核心问题之二!在中央及我省先后出台8个要把我们纳入乡镇编制的强大政治趋势中,在我县周边区县的乡镇土地管理人员都已依法入编的事实面前还说这种谎言,你们的政治操守在哪里???八年多以来,我们一直在强烈要求你们拿出这些“有关精神”给我们。你们至今都拿不出来!
(3)清退你们后我们上的是大学生、转业军人、正编人员。
我们回复:首先说明,我们不捅这个“马蜂包”。我们要说的是:请出示县级以上政府要用这三类人来顶替我们这批受县政府依法委派的第一代乡镇土地人员的法规政策!其次是:清洗120名工作老手,另外安插238名新手(并纳入编制),合符清退计划外用工的宗旨(节省政财开支、增加工作效益)吗?
(4)对2021年初发放的困难“帮扶费”,你们之中的大部人都拥护。
我们回复:其一,蒙冤长达19年多,艰辛维权8年多,我们冤案不但没有得到平反,现在每月只得到不足200元的“帮扶费”。对这点“乞丐费”除有少数年老或多病的人员忍气吞声外,如说有人“拥护”,那真是昧着良心在说谎话!其二,在这份文件中,并没有文字说明:这是解决我们维权诉求的最后方案。其三,为避免上当受骗,我们大部人都在“困难帮扶登记表”中特别注明:“清退我们是冤案,政府必须为我们解决社保、医保!”
(5)解决你们的诉求,无政策支撑。
我们回复:我省及中共出台的八个要“安排入编”乡镇土地管理人员的刚性法规:而且平反冤案,违法必纠,有错必改,所有这些都是共产党的一贯性的、强有力的法规政策“支撑”!就是你们不敢面对!
二、暗藏杀机的套路。
1套路一:恶意咬定我们是“乡镇临聘人员”。
我们回复:其目的是为了一个不留的清退我们;当今市政府又以此为“据”,就只按“乡镇临时人员”中最低档次(对我们是按民办代课教标准)发放“困难帮扶费”!
2套路二:咬死我们在工作期间无招工招干手续。
我们的回复:正因为当时全国的乡镇土地管理人员都不是编制内人员,所以在1991年前,中央及我省才出台8个刚性法规要把我们纳入乡镇编制,是前(93)届县政府违法不编制我们,并在两年后的1993年更胆大妄为地违法全部清退我们。我们无招工招干手续,就正是他们迫害我们的铁证!
3套路三:拼命地用招聘乡镇干部的法规来恶意搅混、替代要编制乡镇土地管理人员的法规。
我们回复:这个套路太阴损、太恶毒!!!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在1987年3月14日颁发了《关于颁发执行补充乡镇干部实行选任制和聘用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这就是简阳市人社局简人发(1992)16号《关于一九九二年招收区、乡(镇)聘用干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法规依据。国家人事劳动部与国家土地管理局也是在1987年的2月28日发出了《关于建立健全土地管理机构若干问题的通知》,即国土(监)字第16号。该法规的第二条:“……乡镇土地管理人员在各级落实乡镇编制中,一并安排,不再增编增人。”所以,从发文日期和文件的标题及主旨内容来看:招聘乡镇干部与要把乡镇土地管理人员安排入编在乡镇编内的工作是泾渭极其分明的两码事!!!在此前的六、七年间,我们对此早已作了数十次的依法抗辨,但那些黑手至今依然恶毒地我行我素!
4、套路四:用内江市(辖我县)内人发(1991)51号文件长期忽悠我们。
我们回复:这是使用法律文书的严重不当!该文件题目是《关于清理压缩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外用工和严格控制使用临时工的通知》。首先,该文件中根本没有“乡镇土地管理人员”字样;其次,“压缩”二字,就表示有“去”有“留”,此文件绝对没有规定对所有计划外用工要“一刀切”地清光。“去”的一定是臃肿人员;而新组建的乡镇土地管理人员(一个乡镇只设定一人)这支新队伍,因其当时土地管理工作的繁重,是绝对的不能一个不留地全部清退,必定是在“留”的范畴之内!!!对此,我们近五、六年来也是依法作了数十次的抗辩。但黑手们也是咬死该文件是清退我们的所谓法规依据!黑手们的脑袋里装的是豆渣???他们还提出另外两件文件:一是简编发(1990)75号《关于建立各区国土地管理所的通知》。该文件实质上是一张“废纸”:文件中规定要调行政、事业编制人员进所里,由因工资不稳定、没有人愿意来;而我们在所里一直工作到1993年被清洗!二是1995年各区国土所核编人员75人。黑手们利用手中权力把我们这批合法合格的国土工作老手全部排除在外,二次重新编制其它人员充任乡镇土地管理人员,这绝对是违法行为!既然在1995年有75名编制土地管理人员的名额,那又为什么不从我们这批工作老手中,用考试的方式选用我们?这充分表明:清退我们,就是在砍杀我们!!!
5、套路五:把我们与那些依法清退了的计划外用工死死地绑在一起以示所谓的“公平”。
我们回复:(1)我们是由县政府依法委派的;发给我们的国土监察证上盖的是县政府的钢印;有八个要把我们“安排入编”在乡镇政府编制中的刚性法规;我们更是因宣传、贯彻、执行土地管理这一“基本国策”而组建的新队伍。所有这些法规和历史事实都证明:我们就是比他们“特殊”!!!(2)秉承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中的公序良俗;体现人性的良心来办事,这是最大的公平。抛弃或违背了以上三项原则来谈“公平”,要么是痴人说梦,要么是权力的霸道!!!
6、套路六:三次拒绝我们申请复查。
我们回复:这又是性质恶劣的违法事件!对维权诉求必须进行复查,这是国家、省、市的信访、信访复查的硬性规定。黑手们坚决不对我们的维权诉求进行复查,是典型的欲盖弥彰、掩盖真相!难道手中有权,就可以肆意违法???
7、套路七:虽然近来才承认我们是受县政府依法委派的乡镇土地管理人员,却对中央及我省那8个要编制我们的中央及省府的法规绝口不提。
我们回复:如果承认这八个专为乡镇土地管理人员量身定制的刚性法规,市政府在法和理上就彻底地输完了!
8、套路八:人社局和国土局相互推诿。
我们回复:这正是市政府对我们的合法诉求恶意地乱作为、慢作为的结果!这也是故意拖延我们的“把戏”!!!
9、套路九:对我们维权诉求恶意拖延八年又五个月。
我们回复:他们是在决意拖死我们,以便不了了之,保护那些既得利益者!
10、套路十:八年多以来,市人社局(及国土局)对我们维权诉求的所有回复,都把我们描述成是“一批已经被依法清退的乡镇临时人员,在无法无理地要编制”。
我们回复:我们在本文中的所有“回复”,就是对这“套路十”的强劲回复!!!
最后,我们还是要对来我市履新不久的市委书记詹庆同志、市长苏呈祥同志再次呈言:凭你们几十年厚重的人生阅历及丰富的工作经验,在审阅了我们给市政府的五封公开信后,必定能依法明辨我们受迫害的真相,从而为我们长达八年又五个月的维权诉求,依法、以理、凭良心给我们一个公道!!!
“当你长期受辱、走投无路时,唯一的出路就是犯法”(网络语),我们:深以为然!!!
四川省简阳市第一代土地管理人员代表:
袁万松 何永权 宋世宣 鄢邦俊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