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土地增减挂钩石垭村建新点建设项目属长宁县“6.17”地震后,由政府统一规划,农户自行建设的统规自建项目。按长重建办发〔2019〕21号文件精神,农村受损住房的所有权人为实施重建的责任主体,乡镇、村社督促各实施主体尽快开工建设。石垭村村委会召集有意向进入建新点的农户召开会议,按照入住户群众意愿成立了建房委员会,经建房委员会召集入住户户主会议,制定了统一建房方案,采用竞争性谈判,以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石垭村8组建新点位于柏香树,抽选确定了由四川嘉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该点房屋,中标单价:1380元/平方米。在签订合同期间,部分群众因在外务工,本着对受灾群众负责的态度,石垭村建房委员会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将合同内容告知在外务工人员,经过5个工作日后,未收到异议,建房户交纳定金后,建房委员会按照统一建房方案督促施工单位开展房屋建设,该建新点房屋建设过程中没有调整过价格,不存在政府随意涨价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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