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您反映山坪塘承包的问题,系经兴仁镇古佛社区4组村民大会同意,严格按照公开招标竞标程序进行,因此,您反映承包山坪塘的有关问题不属实。关于您反映兴仁镇污水处理站的有关问题,兴仁镇污水处理站于2020年开始投入使用,运行良好,目前正在进行提升改造工程,该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升兴仁场镇污水处理能力,为当地群众创造一个更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关于您反映兴仁镇100多家养猪场环保不达标、粪污直排的问题,经核实,兴仁镇有2家规模养殖场,分别是明君养殖合作社、陆柒捌养殖场,这两个养殖场均取得环评资质,通过了畜牧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了动物防疫合格证,且该两家规模养殖场粪污匹配了干湿分离机及粪液沉淀池,建立了相应的粪污消纳台帐;兴仁镇其他养殖户年出栏商品猪低于50头的,均为散养户,散养户粪污多为人工清除干粪,粪液流入沉淀池发酵处理后用于农业耕种,经过镇畜牧站的日常巡查,暂未发现粪污直排现象,我镇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杜绝养殖户直排现象。 关于您反映明星村邹安元养猪场被强拆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明星村邹安元修建的养猪场系违法建筑,应予以拆除并恢复地貌原状,在我镇下达整改通知书后仍未整改,我镇便向其发出强制拆除通知书,并依法依规拆除了该养殖场所占用的村组道路控制线内约80㎡的违规建筑。此次拆除由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执法大队、兴仁镇及明星村共同参与,拆除工作由镇纪委全程监督,不存在暴力强拆的情况。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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