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公权私用的猖狂!!!
——给四川省简阳市政府的第四封公开信
(一)
我们是四川省简阳市第一代乡镇土地管理人员,原本被招聘在县农业局工作。1986年我县初始组建土地管理局时,县政府行文把我们120人全部调入土地管理局工作,并依法委派我们担任乡镇土地管理人员。在我们工作期间,我县被评为全国土地管理工作“十佳先进县”之一。
1993年8月底,县政府以“清退计划外用工”为幌子,把我们全部清退!
从2012年下年开始,我们用近一年时间调查到:中央及我省根本没有出台过“乡镇土地管理人员属于乡镇临时人员”并要全部清退的政策法规;其二,清退我们这120名工作老手后,又安插238个新手顶替我们,并纳入了乡镇编制;其三,这种“清退”彻底违反了“节省财政开支,提高工作效益”的政策规定;其四,我县周边区县的乡镇土地管理人员都已依法入编;其五,我市其它部门(如农村五站)的人员绝大多数在1992年均已依法入编,而工作在“全国十佳土地管理县”之一的我们,却没有一个人能依法入编!!!
我们还查找到:从1987年到1991年,中央及我省共出台八个很刚性的法规,要用“安排入编”的方式,把已依法受县政府委派的乡镇土地管理人员纳入“乡镇政府机关人员编制序列”,而且还没有文化程度及年龄的限制。如:川委发(1991)24号文件规定:“乡镇(街道)土地管理人员属于乡镇政府机关人员编制序列,未配齐的应尽快配齐。”这就是我们不属于乡镇临聘人员的刚性法规!而(93)届县政府竟然胆敢违背这条刚性法规,在2年后的1993年8月把我们一个不留全部清洗!
这是因为我们在当年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建私房的干部惹的祸!
这是自全国国土系统有史以来唯一的政治迫害!!
这更是市政府中那些披着红色外衣的黑手们公权私用的猖狂!!!
(二)
从2013年5月起至今八年多,我们依法向国家、我省、地区及我市政府数十次的投诉,强烈要求市政府:依法归还只有受县政府依法委派的我们才有权享有国家给予的合法权益:把我们安排入编在“乡镇政府机关人员编制序列”!但市政府及人社局在不出示上级政府相关法规的前提下,强行咬定我们就是乡镇临聘人员,当年清退你们是对的!!!
在2019年,我们听从了前任市委书记赵春淦同志给我们的表态:“我们一定会依法依理凭良心解决你们的诉求”;同时劝告我们:“要为政府分忧。”因此,后来我们多次向市政府表明:只要求解决我们的社保、医保,对清洗我们的背后黑幕我们也就一直没有再提。
但是,市政府恶意拖延7年后,在没有上级政府相关法规的支撑下,于2020年元月仍然蛮横地把我们定为“乡镇临时工”,按“民办代课教师”的标准,每人发放不足200元的“困难帮扶”费。
(三)
1、从2020年元月起,我们又数次强烈抗议并要求:向我们出示我们属于“乡镇临聘工”并要全部清退的、县级以上的法规!!!
2、我们先后三次依法向政府提出:对我们的维权诉求依法进行复查,均遭拒绝,这是在公然违反《信访复查条例》的刚性法规。
3、2020元月至5月,人社局和规自局的一、二把手主动找我们座谈多次,最后他们还是“奉旨行事”地认定我们是“乡镇临聘工、该清退”!
4、今年8月12日,市政法委书记陈建龙接待我们时表达他的看法:可由司法专业人员、人社局、规自局与你们代表一起研讨你们的诉求。双方争论,总该有个裁判嘛。
5、8月20日,相关工作人员通知我们:在下周内召开有司法(法律)界人士、人社局、规自局及你们四位代表参加的政策法规研讨座谈会。
(四)
8月29日,该位同志用电话向我们宣告“圣旨”:
1、因疾情原因,座谈会取消;
2、座谈会以前开过多次了,还是那些内容,你我各持已见,争论后无结果,就无必要再座谈了;
3、1993年的辞退费、2020年的困难帮扶费你们签字领了的;
4、你们工作期间无招干手续,领了工资的;
5、你们的投诉就此了结,如再上访,就可能会有不好的后果。
我们的答复是:
1、现在简阳的疫情是:进商场已不测体温,更有绝大多数人未戴口罩。市政府这样出尔反尔,再次表明你们不敢面对我们出示的有关乡镇土地管理人员的八个刚性的法律法规!
2、这是市政府及人社局向我们最后“摊牌”:真的拿不出乡镇土地管理人员属于乡镇临聘人员并要全部清退的法规!
以上2点,是我们强烈维权中的“硬核”!!!!!
这位工作人员传达的“后果”之意,有可能是该同志担忧我们“久气成疾”;而更有可能的是:那些披着红色外衣的黑手要对我们动“粗”!这是那些黑手们公权私用的猖狂!!!!!如果真如此,那我们的态度是:
誓把牢底坐!!!!!
最后,我们要向到我市履新不久的市委书记詹庆同志、市长苏呈祥同志呈送一句话:“兼听则明,偏听则暗”!!!请把我们及市政府(和人社局)出示的无法更改的历史事实,用法律的准绳来明断我们的维权诉求!!!!!
我们再次恳请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各新闻媒体为我们伸张正义、主持公道!!!!!
...简阳市第一代土地管理人员代表
袁方松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