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问题金牛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金牛区天回镇街道办事处调查:您户籍所在地在崇州市怀远镇富强村5组,目前居住在白塔社区8组的房屋,系1993年7月11日与白塔8组居民私下进行的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当时买卖时为平房,共计3间,面积50平米,之后私自搭建了二层、三层,没有正规手续。2017年,因锦城绿道项目建设需要,白塔社区8组响应政府号召,实行整组拆迁,白塔8组集体经济组织、白塔社区国家建设,全部拆迁完毕,社区一直努力劝导该户响应国家建设,拆迁搬离,但该户要求政府必须解决安置房屋为由拒不拆迁,因该户不属于白塔社区,不符合安置政策,其讲述的住房困难问题应向其户籍所在地政府反应;白塔8组在完成拆迁后将土地全部交付政府,由建设单位建设施工,在绿道建设过程中,社区也再继续劝导其拆迁搬离,施工单位对整个环城生态带的建设,都是按照正常施工进行。
您隐藏号码,无法告知处理情况。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天回镇街道办事处:83571680进行咨询。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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