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禄宝:呼唤两高法治底线,莫让骗子冒充寺院
文/周禄宝
今天,我们所努力的一切,并不是为了自己想要过得多么奢靡、幸福,而是为了留给后代一个健全、健康、和谐、安宁的环境。人性的本能都是自私的,但是,在很多时候,我们总想借助自私的光束,拉长后代安宁的距离。
十年前的2011年,因为辞职后的一场旅行,周禄宝陷入了人世间最为凄冷的囹圄,这是一条被注定的不归路。十年以来,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三级专业部门层层盖章“认定”:周禄宝对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全福寺”在内的寺院寺庙和道观进行了“勒索”。让人瞠目结舌的是,江苏省三级专业部门依据的事实和证据竟然是昆山华夏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陈国顺等人陈述的虚假证人证言。
简而言之,2011年,周禄宝事件中扮演“被害人”实施报复活动的单位是昆山华夏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而到了2013年,为了隐瞒“昆山华夏旅游”公司拿不上台面的行骗事实,曾经的“被害人”瞬间被“嫁接”置换成了“全福寺”等寺院寺庙和道观,该举动属于偷换概念、移花接木、指鹿为马、混淆事实。
2011年,行骗的私人旅游公司与被害游客主动和解,属于有民事基础的积极赔付行为,而旅游公司对周禄宝主动作出赔偿的行为,不能“嫁接”到寺院寺庙和道观头上。法定“公私财物”特定的“被害人”指受到胁迫而感到恐惧之人,纵观周禄宝所谓勒索一案,江苏省昆山市起诉书中列名的“被害人”为“全福寺”等寺院寺庙和道观,诉讼资格严重不适格,完全不符合法定客体对象。
周禄宝一案,是以昆山华夏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经理陈国顺为首的行骗者冒充寺院、虚假陈述、捏造事实、伪造证据的结果,是一起彻头彻尾的假案,是一起欺佛骗庙的荒唐事件。
十年以后的今天,我们回头观望十年前的江苏昆山假案,荒诞、离奇程度,到了无法言表的地步,而那些拿骗子公司冒充寺院、故意隐瞒真相的“正义人士”,一个个都遭到了前所未有的因果验证:在起诉书里捏造事实、故意隐瞒行骗公司单位主体、另辟蹊径编造寺院“被害人”的王海东,因为充当它案“黑伞”,于2020年4月6日被公开宣布“下架”,那个在“判词”里自创新词编造“全福寺景区”等不伦不类“受害人”的江苏昆山“葫芦长”程海港,离职后潜身上海,处境堪忧。
行骗者虚假陈述作伪证冒充寺院,放眼全球,举世无双,手段之不齿,令人额头冒冷汗。周禄宝愿意耗尽生命余热,只为呼唤两高坚守法治底线,莫让骗子冒充寺院祸害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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