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3071|评论: 34

[群众呼声] 实名举报仪陇法院[已回复]

[复制链接]

南充市教育整顿小组:我叫欧永辉,身份证号51072119621023325,四川省中江县人,现实名向您们举报仪陇县人民法院彭华采信伪证及虚构伪造我本人签名,枉法判决,充当罗庭礼及黑恶的保护伞!!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次教育整顿,中央的决策非常正确,也很有必要,我也多次实名举报,上级有关部门也多次批复要复查此案,但遗憾的是仪陇法院,南充中院要么是不理,要么是打个电话说两句无关痛痒的话,没有文字性的回复,不了了之,所以我再次鱼死伞破向您们举报,这个案子正如仪陇检察院在检察建议书中指出的“事实错误,判决不当,适用法律错误”不予改正,这背后有什么交易,保护伞有几层,有多大,请您们根据中央教育整的指示,依据事实和法律查清此案!清除害群之马,维护法律的遵严!谢谢!非常感谢!
front2_0_FpVgPIBaFH6vmgpwvz52TaJBxx5I.1627547894.jpg
front2_0_FggfDdf9P-IXTVX-QdHbgiBNRKiz.1627547894.jpg
front2_0_FlRp4Ko-fwOKDQVIF-eNY37_aTbv.1627547894.jpg
front2_0_Fq3gv1TooEZu6nJbetLfPsVQVzfp.1627547894.jpg
front2_0_FuKc0EITeMsJ5cPbvyaJdo_CxCvk.1627547894.jpg
front2_0_FobUf_MIjzjfHus0xOBsYU5LwU2x.1627547894.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104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1-9-18 19: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满意(1)
不满意(0)

 楼主| 发表于 2021-7-29 18: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忧于天下 发表于 2021-7-29 17:09
关键是你爹究竟收没有收别人的钱?人家也不可能平白无故的给你爹12万吧!人在做天在看!!人要有良心~~~别 ...

水军去学法!

 楼主| 发表于 2021-7-29 18: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忧于天下 发表于 2021-7-29 17:09
关键是你爹究竟收没有收别人的钱?人家也不可能平白无故的给你爹12万吧!人在做天在看!!人要有良心~~~别 ...

仪陇不是法外之地,国中之国,我们都要遵守法律,敬畏法津,说到良心,腐败分子的良心被狗吃了!

发表于 2021-7-29 20: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名举报应该错不了,力挺维权!!

 楼主| 发表于 2021-7-29 20: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7-30 02: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若不是本人签名,可申请司法鉴定。伪造有可能,坚持控告到底!

 楼主| 发表于 2021-7-30 07: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5838U7 发表于 2021-7-30 02:19
若不是本人签名,可申请司法鉴定。伪造有可能,坚持控告到底!

谢谢关注,检察院已查清,说得很清楚了,南充黑恶势力保护伞大,水深,只有同归于尽!

 楼主| 发表于 2021-9-18 22: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仪陇法院:看了你们的回复,有几点再次说明一下:1:你们说彭华没有枉法判决,那我请问一下你们在判决书上说的我收了钱并签了字的,请你们出示,所谓的房产交易请你们出示合同以及你们所说的签名及其它房产交易的证明,判决书上的证据已被检察院调查核实是虚构和伪造的,看你们还有什么证据,希望不要再出示假的证据,不严肃。2:我是实名举报的,说的都是事实,你们说不是,那就应该算诬告,诬告是犯法的,我等着你们起诉,我等着……3:我建议你们认真看一下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不要充当保护伞!4:我真诚的希望你们不要有侥幸心理,低估中国共产党教育整顿打掉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的决心……5:我是实名举报的,也不惧打击报复宁万玉碎,不为瓦全,将继续不断的向中央及全世界人民举报你们的违法事实,以维护公平正义及法律的遵严!!

 楼主| 发表于 2021-9-19 01: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蚕虫 发表于 2021-9-18 22:44
仪陇法院:看了你们的回复,有几点再次说明一下:1:你们说彭华没有枉法判决,那我请问一下你们在判决书上说 ...

证据充分,签名是伪造虚构的,检察院已说得很清楚了,睁着眼睛说瞎话,枉法判决,保护伞已座实!!!

 楼主| 发表于 2021-9-19 01: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签名是伪造虚构的!有房产所人的签名吗?有合同并有双方签名吗?有所谓的房产交易其它的必备证明文件吗?请仪陇法院出示!

 楼主| 发表于 2021-9-19 01: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仪陇法院:房产交易可以随便找个签上房产所有人的名字,交易就合法了,请你们回答!!按你们判此案的逻辑,我们国家的法律是不是也要改一下,按你们仪陇法院的标准来判!!几级法院都采信你们堤供的虚假证据判案,让我们老百姓相信谁,相信法院吗?

 楼主| 发表于 2021-9-19 01: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仪陇法院:事实证明,判决书中(收条)的签名不是我本人的签名,是伪造和虚构的!按照你们仪陇法院办案的逻辑,随便找个人写上房产所有人的名,所谓的交易就合法了,由此推理我们国家的法律也应该按仪陇法院的标准来判案,请你们回复!!!几级法院由于你的的欺骗,都采信伪造签名判案,这算不算枉法判决?中央政法教育整顿,上级多次批复复查此案,为什么还要顶着不查?这背后保护伞有多大,水有多深,准顶着不查,谁就是保护伞!去看一下《扫黑风暴》吧!不要低估了中央扫黑除恶,打掉大小保护伞,清除害群之马的决心……!!!!
发表于 2021-9-19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啊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9-20 14:59

发表于 2021-9-20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蚕虫 发表于 2021-9-19 01:51
仪陇法院:事实证明,判决书中(收条)的签名不是我本人的签名,是伪造和虚构的!按照你们仪陇法院办案的逻 ...

至少仪陇县检察院是依法在监督

 楼主| 发表于 2021-9-20 19: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12456000 发表于 2021-9-20 16:02
至少仪陇县检察院是依法在监督

谢谢!就是检察院是认真调查了并给出了建议,但法院傲慢,我也想不通,在事实和法律面前,在教育整顿的当下,仍然睁起眼晴说瞎话,到底是无知、傲慢,知法犯法或者其它什么……只有等督导组异地重审此案!继续举报到底,谢谢关注!

发表于 2021-9-20 19: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举报的宁琴在之前也回复经查不属实,后面还是查出来了。

 楼主| 发表于 2021-9-20 23: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问正 发表于 2021-9-20 19:27
我举报的宁琴在之前也回复经查不属实,后面还是查出来了。

谢谢关注,我一定坚持举报,这是一起典型对抗法律,以谋取他人财产的司法丑闻腐败窝案,如果异地复查的话,涉案的“胡笑伟”不只一个,所以仪陇法院顶着,看能顶多久,鱼死网必破!!!

 楼主| 发表于 2021-9-23 20: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