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充市新诚生猪屠宰场”的 违 法 事 实 根据顺庆区国土、城管、商务、环保等相关部门的调查,现将何隐违法私建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真相公布于众。 一、“华凤镇生猪定点屠宰场”于1999年由业主何家巨注册经营,位于华凤镇杜家嘴12村。2005年7月,在区生猪定点屠宰执法大队例行检查中,发现该屠宰点已不符合生猪定点屠宰条件,于是下发“整改通知”。随后何家巨申请停止宰杀生猪,并于2006年3月自行关门停业。 何隐当时在华凤镇滑滩河村1村开办“养猪场”。帖子所说他于“2005年底成立‘南充市新诚生猪屠宰场’”,实际上他所用生猪屠宰资格证明系非法租用。 二、2008年12月23日,何隐向区生猪定点屠宰执法大队报告,拟将“养猪场“改建为“屠宰场”。生猪定点屠宰执法大队要求何隐按照《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方能建设“屠宰场”。何隐却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建设,甚至在相关部门多次制止其违法建设的情况下,还暗中施工,欲造成既成事实。
三、2008年9月23日,何隐在《南充日报》以虚假内容公告原华凤镇生猪定点屠宰场标志牌和印章遗失作废。其间,何隐注册了“南充市新诚生猪定点屠宰场”。并非帖子所言“2005年底成立 “南充市新诚生猪屠宰场”。 经核查,“华凤镇生猪定点屠宰场”与“南充市新诚生猪定点屠宰场”两者之间无任何关联。前者是合法屠宰企业,后者系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资格的非法屠宰企业。 何隐在建设屠宰场时未办理相关规划建设手续,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违反了《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
综上所述,政府相关部门要求何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方能建设“屠宰场”,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可他对国家法律法规置若罔闻,不但违法建厂,还借厂房投资而狮子大开口,就一个无任何设备和设施的大棚厂房向政府索要几百万。甚至动员自己年迈的亲属老人去政府闹事,这绝不是一个正派大学生所应该做的事。 政府一直支持和鼓励大学生创业,而且想方设法扩大就业渠道,以各种形式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怎能为大学生创业制造障碍呢?!如果事实如你所述,就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搧风点火,利用网络民意搏得大众同情。
不管“除魔利剑”是何隐本人还是他人,不要为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散布危言耸听的谎言,惟恐天下不乱。散布谎言者必须对自己的公开言论负责。
|